团结报2月3日报道 2月2日,从湘西州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确保公车行驶安全,该院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大力推进车辆日常管理的具体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安全行车“零事故”。
重视思想教育,积极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对15名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以及该院《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等知识学习,并结合有关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帮助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公车管理的科学性。制定了《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公车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派车单制度,15名驾驶员由行装部门统一管理调配,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人、出车时间、出车原因、目的地等信息,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因公出差外地的,需提前一天办好相关手续。实行公车定点停放制度。要求每一位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须将车辆定点停放于院办公区内,严禁车辆在院外过夜。实行车辆维修、加油专人负责制度。将车辆维修、加油等工作由驾驶员自己办理变为公车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有利于明晰车辆运行状况和公车运行费用的掌握。(肖彬华 吴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