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华容男子假冒电力人员 骗取“开户费”15260元
2015-02-03 17:20:26
  
红网

长江信息报2月3日报道 近日,华容男子王某因假冒华容县电力公司工作人员骗取他人钱财,被华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期间,王某曾在承包国家电网华容县供电公司部分集抄改造工程项目时,找到华容县城关镇沿河南路开发商品房的被害人陈某,谎称可以帮其开发的商品房安装电表,按照电力公司正常的收费标准每户1260元收费,并办理好入户手续,陈某同意后,双方“协商”好由王某安装11户商品房电表,开户费共计14000元,陈某当即预付了7000元。2013年8月25日,王某将其在集抄改造工程中截留的6块电表安装在陈某开发的商品房中,并在没有办理入户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从华容县供电公司212台区主线接电入户,然后对陈某说其余的电表过一段时间再安装,又收取了陈某3000元。8月27日,王某找到陈某,要求陈某将剩余的4000元付清。王某在为陈某安装电表时,被害人刘某向王某打听电表安装事宜,王某谎称自己是电力公司职员,可以为其安装电表并办理入户手续,并以先交入户安装费为由,骗取刘某1260元后潜逃外地。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虚构自己是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的事实,以收取开户费的名义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华容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