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宁远站2月3日讯 2月2日,宁远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局、电力公司、天堂镇政府等单位,依法取缔1家非法塑料颗粒厂。
元月6日,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天堂镇境内有1家非法塑料颗粒厂,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随即迅速派员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该塑料颗粒制造企业,厂区堆有少量的垃圾塑料,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里,热融塑料产生的有毒气味任意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环保局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对这家非法塑料颗粒厂依法进行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并对周围废弃垃圾实施填埋,恢复场地原貌,彻底杜绝死灰复燃和转移设备再次生产的潜在危害,确保县域生态环境不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