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日报讯 近日邵阳市政府对《邵阳市城区城市管理考核奖惩(试行)办法》进行补充,并于1月份正式开始施行。新办法在原奖惩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奖惩范围,扩大了奖惩力度,形成了以“三奖三罚”为主的新奖惩办法。
“三奖三罚”即为城市管理奖罚,农村环境治理奖罚,城市管理相关单位、部省驻邵单位奖罚。市容环境考评每月排名一次,月排名第一的区政府奖30万元,月排名第二的区政府不奖不罚,月排名末位的区政府罚10万元;农村环境治理每季度排名一次,排名第一的区政府奖10万元,排名第二的区政府不奖不罚,排名末位的区政府罚10万元;城市管理相关单位每季度检查排名一次,对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分别罚款5万元、3万元、2万元。
除此之外,三区政府及各相关单位的考评结果都将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马娟 刘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