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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满载鞭炮上高速 民警及时查处“移动炸弹”
2015-02-02 17:21:50
  
红网

被民警查获的车辆。

被查获的一车鞭炮。

红网江永2月2日讯 临近年底,烟花爆竹生意开始红火起来。可有人为了牟利,却不顾自身和他人的公共安全,将成吨的“移动炸弹”驶上道路甚至是高速公路。1月29日,江永县公安局回龙圩派出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烟花爆竹的案件。

28日晚,永州市公安局在全市开展百日会战第二次集中清查统一行动,晚22时许,回龙圩派出所民警在道贺高速回龙圩收费站路口附近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悬挂广东牌照的小型货车行迹可疑,逐对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司机王某见到民警后,神色紧张。经民警检查,发现该车装载了满满一车的鞭炮,随后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运输手续和证件,但王某称所有手续在老板李某处,但李某没有一起跟车,经协调,王某才愿意打电话叫老板李某来处理此事。民警将其带回县公安局进行调查,据王某交代,其在2010年因非法运输被广东警方处罚过,此次运输受李某之托将一车鞭炮从郴州宜章运往广西梧州,事成之后,李某付给他2000余元的运费。

29日上午,李某来到江永接受调查,据其交代,其是郴州宜章一家烟花爆竹加工厂的老板,曾因非法运输被有关部门多次处罚,本次运输的车上鞭炮共422件,价值2万余元,未开具任何手续。

目前,王某被处以罚款,李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生产、批发企业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必须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悬挂危险物品标识,驾驶员、押运员应该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