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站2月2日讯(分站记者 何明贵 通讯员 李国旺 邓贻顺 贺海涛)“非常感谢,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们今年就不知道怎么过年了。”
“谢谢!谢谢!”
2月2日,10余名农民工一大早就来到蓝山县人社局监察大队,“堵住”了工作人员,感谢他们帮助讨回了工钱。
1月26日,蓝山县某冶炼厂保安黄某等人来县人社局监察队反映,该厂老板已拖欠七个月工资未发,他们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到市政府上访。县人社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安抚劝解工作。经调查了解,冶炼厂于2009年在蓝山县早禾乡工业园租地经营,由于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加上内部管理不善导致该厂处于停厂和半停厂状况。现在该厂只有保安,会计、管理员、做饭工、杂工一共10余人,该厂从2014年7月开始停发工资,老板共拖欠10余名工人工资20多万元,工人们多次催老板发工资都无结果。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厂老板周某进行说服教育,耐心讲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若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该局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的规定,视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视为犯罪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过劝说教育,该厂老板于1月29日将拖欠工人23万元工资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