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月2日讯 1月31日日上午,攸县女子宋美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说她被人骗了9万元,骗她的是她一直很信任的房客王江。
宋美说,她原本想租个门面做生意,正好她工作的宾馆里有个房客王江说他有个门面要转让,不过门面正在建设中。宋美信以为真,先后给了王江9万元。等到门面建好后,开发商告诉她手中的租金收据是假的,“我一下懵住了”。
【第一招】
谎称手中有门面转让
宋美是攸县城关镇人,在攸县天利宾馆做收银员。2013年10月份,她认识了王江。认识的过程很简单,宋美说,王江是攸县上云桥镇人,在攸县承包了工程,每个月都会入住天利宾馆,每次给他开房卡时,她都要和他聊上几句。
在一次聊天中,宋美说她想租门面做小生意,王江说他正好有“路子”,他在株洲市区有门面要租出去,问宋美要不要接手。
“王江说的门面在荷塘区红旗广场某商业广场,该广场当时还在建设中。他租下了3间门面,由于资金紧张,想把其中一间门面转让给我,条件是付押金2万,每年租金为5万元。”宋美说,她问了地段,当时就有些心动了,口头上答应了他。
后来,她陆续将2万元押金付给了他。
2个月过后,王江找到宋美,说开发商资金不够,要所有商户先预付一年的租金,他已经付给开发商10多万元了。这次来找宋美,是要她付那个门面的5万元租金。宋美说,反正又不是她一个人预付租金,没有多想就同意了,但没有立即付款。
【第二招】
制造假收据,门面要先收一年租金
后来,王江带着宋美去了荷塘区红旗广场,当时某商业广场确实正在建设中,这让宋美更加相信了王江。
之后一个月里,宋美分三次付给了王江3.7万元。“当时我还问他要押金条,他说已经打好了,没有带来。”后来,王江将2万元押金收据和5万元门面租金收据,送到了宋美的手中。
宋美收到的收据落款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上面盖着方形的章,写着“株洲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字样,经手人只写了个“刘”。宋美当时问王江,收据上的为什么写个“刘”字。王江说这个没有问题,并催宋美尽快将剩余的钱付给他。
一个月后,王江再次找到宋美,催她把剩余的租金给他,还希望宋美能借他几万元钱渡过难关。宋美通过银行转账,把剩余的1.3万租金付给了王江。后来,又借给他2万元。这2万元,王江没有出具借条。
宋美回忆,借钱给王江的那天,“我要他写借条,他却说要我放心,不会少我一分钱。”
【第三招】
“承诺”帮她装修还介绍加盟店
借钱给王江后,宋美一个人从攸县到了株洲红旗广场,看她租下的门面。宋美还打电话给王江,王江信誓旦旦地说,该商业广场建好以后,除了他的两个门面装修外,也顺便把宋美租的那个门面一并装修了,同时帮她加盟重庆酸辣粉店,到时候她自己当老板收钱就是了。
去年9月12日,宋美听人说,该商业广场已经建好了,她立即带着王江给她的押金和租金收据,去售楼部要门面。开发商方一个负责人看了这个收据,说是假的。后来警方也证实了,宋美手中的收据确实是假的。
得知自己被骗后,宋美立即给王江打电话,发现王江的两个电话都打不通。她还给王江发短信,说她要去报警,结果也是石沉大海。
2个月后,宋美意外接到王江一个电话,说他会来攸县跟宋美当面谈,但她要王江立即还钱。宋美还没说完,王江便挂了电话。
今年1月,宋美向攸县警方报案。警方目前已经介入调查。(记者 温琳 实习生 刘玲 通讯员 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