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报2月1日报道 1月30日,湘西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工作人员按照新修订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调整工作并重新统计相关数据。该局局长梁洪介绍,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办法》已于2014年12月30日颁布实施,该《办法》修订完善了2004年施行的《办法》,其中进一步明确了我州工行保险基金实施“以州统筹”的管理模式,并从政策层面上将国家机关公务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畴。
新修订的《办法》共七章五十六条,主要涉及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基金征缴方式、待遇支付标准、工伤认定范围、劳动能力鉴定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州工伤保险基金“以州统筹”的管理模式,明确了全州征收的工伤保险费统一归集到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基金财政专户,全州工伤保险的征缴和待遇支付统一按照同一政策操作。另外,《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外聘用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范围,在全州范围内实现了职业人群的工伤保险政策全覆盖,既统一了工伤保险待遇、共同分担了工伤风险,又为已将国家机关公务员纳入参保的县市和条件成熟有参保意愿县市提供政策支持。
自我州2004年出台的《办法》施行以来,我州工伤保险在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完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以及2014年4月1日《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实施后,我州的原《办法》已不适应上位法的调整,急需对原《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以保证上位法的正确贯彻施行。经过长时间酝酿,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我州新的《办法》于去年12月底正式出台,为我州今后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自2004年工伤保险在我州推行以来,目前我州的工伤保险总参保单位达到了2674户,总参保人数达到了203279人,累计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24亿元,为7749名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发放各类工伤保险待遇1.99亿元,基金结余2531万元。(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苏烨 向明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