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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采桑湖政府因环保问题诉讼承包商欲解约
2015-01-30 14:51:35
  
红网

湖南采桑湖政府因环保问题诉讼承包商欲解约(图)

1月13日,由采桑湖镇政府、派出所以及君山区林业生态局组成的工作人员,正在阻止工人挖藕

引发管辖异议的当地政府文件

引发管辖异议的当地政府文件

2014年10月29日,采桑湖镇政府一纸起诉状递到君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与承包商黄振雄解除合同。在一场旷日持久的舆论风暴之后,2015年1月14日,湖南岳阳君山区采桑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我们现在已经意识到,一切要为环保让步。”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2013年12月3日,采桑湖镇政府以公开拍卖形式,将采桑湖以每年370万高价租出。然而,以黄振雄为法人代表的湖南坚雄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坚雄公司),经营不到一年,先后收到来自君山区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所、林业局等方面的13份行政文书。商人黄振雄也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从政府的“宠儿”沦为“被告”,他拒绝无诚意的调解,坚持依照合同维权。四千亩“采桑湿地红藕”如今无法采挖,只能烂掉。损失谁来买单?采桑湖镇镇长杨剑波说,一切等开庭。

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局保护科科长高大力向北青报记者表示,采桑湖的问题,给了地方政府一个沉痛教训。

寻湖人黄振雄的农场梦

光头,黑色皮夹克,蓝色西裤,黑色布鞋,是商人黄振雄的日常打扮。在基层政府做了多年秘书的他,坦言自己并没有时间去熬个一官半职。2003年,他毅然下海,干起了农产品加工,别人说他迟早会后悔丢了铁饭碗,他转而卖掉了车,索性全砸了进去。

2006年,黄振雄辗转安徽、江西承包湖面,这一年,他见识了平静湖面可以挖掘的巨大价值,也亲身体会一场大雨可以让人血本无归。最终,他形成了自己寻湖的眼光。

黄振雄说自己是“寻湖人”也是“寻梦人”。2006年后,他先后承包了团湖、洋溪湖、鹤龙湖、定子湖,成立了自己的水产养殖研究所、蟹养殖研究所。除了给自己的团队做技术培训外,甚至也给其他农产品企业做技术支持。“我没忘自己的梦想,打造一个现代化农场样本。”

黄振雄说,那是一个梦里的场景,有高效健康的种养业,农产品回归到自然健康的透明状态,有活力互动的乡镇旅游业,可以岸上吃饭,水里游玩,同时也有对原湖的开发利用,与湖面共同打造成一个农场。而在2010年,他偶遇了采桑湖后,就“一见钟情”。

在他眼里,采桑湖与洞庭湖一堤之隔,交通方便,且车可以环湖而行,而作为调蓄湖,其湖面又会相对稳定。另外,当地是著名的蔬菜之乡,周边传统农业已经成规模化,产业配套完善。而当时,这片湖主要是养鱼为主,黄振雄觉得“暴殄天物”。

2011年,黄振雄以每年101万年租金承包洋溪湖,以330万年租金承包鹤龙湖,价格都是2010年租金的五倍以上,但是他觉得值。同一年,他成立了坚雄股份公司,将宣传语“做中国现代化农场的领航者”印在包装袋上。

中标后短暂的政商蜜月

2013年11月19日,黄振雄在当地报纸《长江信息报》上看到了一则拍卖公告,内容是对采桑湖大湖五年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并给出了参考价每年110万。

“我几乎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对这个湖可以说志在必得。”此时已经承包经营了岳阳周边四个大小湖、近2万亩面积的黄振雄,已经对湖面经营得心应手,有着自己摸索的独特经验。

在12月3日10点开始的拍卖会上,黄振雄以370万的价格最终夺标。而前十年,采桑湖每年的承包价格则是38万,采桑湖镇政府宣传委员余大勇告诉北青报记者,当时为了承包,请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指导价在每年110万。

“我很多朋友都说我脑子进水,我不理会的。”黄振雄说。

与此同时,采桑湖镇政府也特别重视此次拍卖。对于并不富裕的采桑湖镇政府来说,370万除了能够增加财政收入,也能够每年拿出200万元用于采桑湖渔场建设,而这一部分,让当地渔民得到了看得见的实惠。

采桑湖镇政府宣传委员余大勇告诉北青报记者,某种程度上说,“双方有过一段蜜月期”。2013年12月26日黄振雄和采桑湖镇政府签约,2014年1月26日企业开始进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月12日,采桑湖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采桑湖综合利用方案,并形成了“采桑湖大湖综合利用会议纪要”,明确由一名副镇长以及水管站站长配合衔接农业水利方面事项。甚至,对于大湖此前的村民纠纷问题,当地镇政府也积极主动协调,力保企业建设不受影响。

4月3日,采桑湖镇政府又专门就加快推进采桑湖大湖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举行座谈会,分别就项目引进、生产协调、环境优化、群众工作等四块做了分工,分别由两名副镇长、一名派出所所长等人带头,规格已相当之高,黄振雄也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他告诉北青报记者此时已经告知要种藕,但是采桑湖镇镇长杨剑波表示曾进行过阻止。

记者查询发现,4月4日君山当地手机报以“采桑湖奏响生态旅游曲”为题目进行了推送,这条由采桑湖镇政府提供的消息称,坚雄公司的项目在各级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动工,一定做好采桑湖旅游这篇大文章。这个不足200字的宣传报道,成为坚雄股份公司以及其背后的法人代表黄振雄在公众面前的唯一正面宣传。此后,短暂的蜜月期彻底结束。

猝不及防的舆论风暴

“我看到很多人拍照,也没觉得作为生产经营,修复堤坝有什么不对,也许当初我应该跟他们解释一下,但是当时并没有想得那么严重。”黄振雄说的是2014年4月7日这天,不少网友来采桑湖拍照。同一天,网名为“洞庭湖鸟人”的湿地环保促进会会长彭祥林首度在微博发声,晒出了洞庭湖中心大堤,质疑承包者的举动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呼吁保护采桑湖生态环境。此后,通过大量网友甚至更多社会知名人士的转发,舆论开始发酵。

首先是湖南省内媒体纷纷发声,质疑政府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保护,此后,更多的外地甚至中央级媒体、环保志愿者纷纷投来关注目光。

4月16日,岳阳市防汛抗旱指挥所下发《关于限期拆除采桑湖内围堤的指令》,要求坚雄公司在4月24日之前拆除围堤。根据媒体公开报道,4月17日,岳阳市君山区副区长彭明实地考察湿地情况时曾当场对志愿者表示:承包方立即停工,一周内恢复湿地原貌。

黄振雄表示,他们只是加固了围堤,而上下采桑湖的地形一直都存在,这也得到了当地采桑湖镇政府的默认。但是,因为一半养蟹一半种藕,加固了不止一条堤,他至今都搞不清楚在此后各职能部门的文书中,到底指的是哪条堤。4月24日,一周时间到,网友们发现种植活动还在继续,认为“湿地原貌”并未恢复。此时,第一轮舆论风暴卷起。

4月28日,湖南省环保社团联合会、岳阳市湿地环保促进会等组织在网上发表致岳阳市的公开信,提出退堤拆坝、恢复原貌、清除外来物种、一次性生态补偿及变更采桑湖土地权属等要求,并征得了多名外地环保组织联署66次,个人联署311次。

直到5月3日,作为合同另一方的采桑湖镇政府在网上发布《关于采桑湖有关情况的说明》,对湖的历史沿革、特性及当地为生态保护所作的贡献和牺牲做了解释,也专门说到了采桑湖作为实验区,一直都有生产与生态并行的经营活动。但是网友们对这三千字左右的说明并不买账,反而觉得是跟企业站同一立场的说辞,认为政府在规避主要矛盾。

黄振雄很看重这份说明,因为政府至少是尊重彼此签署的合同的。

一场诚意十足的对话

采桑湖镇政府向北青报记者出示了当时的合同,关于环境责任的相关约定仅此一条:“乙方(承包商)在不改变大湖整体面积、基本属性及不进行非法经营(不准养珍珠,所有养殖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环保要求具体达到什么标准,由谁来监管指导,合同一旦解除如何赔付,这些都没有写。

不止采桑湖镇政府,在具备水利、生产和生态多功能的采桑湖,到底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林业部门在整体上并没有具体规划,自然也没人敢拍板。黄振雄说,他也不知道除了依照合同之外,还能怎样。

5月10日,湖南各地的志愿者在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程序,“保护采桑湖行动会”也如期举行,大批环保志愿者在网络上向岳阳市长请愿。5月16日,网友“洞庭湖鸟人”在微博公开呛声君山区委书记。

黄振雄当时的生产活动已经几乎停滞,区委书记、区长等人也前去采桑湖大堤检查堤坝恢复进度。北青报记者采访当时在场的核心消息人士,得知当时主要领导强调,这已经不是防汛的问题,而是生态的问题,但目前已经变成政治问题,并强调最重要的是,要在媒体这一块过关。这一信息得到多人交叉证实。

5月20日上午,采桑湖生态保护会议召开。君山区区长、岳阳市委宣传部、君山林业、环保、水利、旅游局等一把手均参与了会议,对话湖南11名环保志愿者,对网友关心的合同、企业整改情况、今后走向及市区两级领导的态度等问题,都做了诚意的说明。黄振雄坦言自己很珍惜这次沟通机会,也想找到一个平衡点,探寻一个被社会、政府认可的经营生产模式。

公开资料显示,在此次会议之前的5月17日,以“洞庭湖鸟人”为代表的岳阳市湿地环保促进会与坚雄公司成员就采桑湖生态保护与利用进行了三个半小时深入探讨,对方坦言双方达成共识,并赞扬坚雄公司是一个睿智的团队。自此,持续了43天,由志愿者质疑开始,由媒体以及环保志愿者关注并推动的舆论漩涡,终于按下了暂停键。而这43天里,几乎每条关于采桑湖的舆论都直指当地政府。黄振雄并没预料到舆论风暴过后,政府会如何处理。

等待领钱的阻工村民

经过了几天的平静期,黄振雄准备抓紧机会恢复生产。5月26日,由君山区防汛抗旱指挥所向承包商下发了《关于向采桑湖调水确保抗旱水源的指令》,要求采桑湖镇开启友谊闸向采桑湖放水,确保采桑湖水位保持在27.3米。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定,从每年的4月1日到9月30日是汛期。每年各区都要做当年的防汛抗旱方案,2014年,汛期控制水位在27.5米。“我们不管湖里面种什么,4月到10月,我们就要保证水位在27.5米这个点往下浮动部分。”君山区水利局副局长段孝沅告诉北青报记者。按照这样的水位,以藕对浅水的要求,“必死无疑”。调蓄任务刻不容缓,但是在签合同时,无人告知黄振雄这一点。

10月,西伯利亚的候鸟归来,采桑湖作为候鸟栖息地,成为君山区林业生态局的重要监管对象。林业生态局副局长肖旭初说:“我们不管挖不挖藕,我们只保证10月到来年4月鸟不被吓走,所以不能有人工作业,更不能有机械作业,我们要保护环境,保护鸟儿。”肖旭初对北青报记者再三强调,目前他们不是执法,只是劝解。但按照两个部门之间的监管对接时间来看,黄振雄的藕没有收获的可能。12月22日,坚雄公司工人下湖挖藕,遭大批不明身份人士阻止。采桑湖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具有“环保意识的周边群众”主动来劝阻。

1月12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在采桑湖当地找到三名村民,一名村民说,冲突事件中的村民,是采桑湖镇政府出面请的,当时承诺每人每天400元工钱,当地有四分之一户的村民都参与了阻工,不过政府承诺的工钱并没有到位,据说目前只有10800元到了村里,是村委会会计到镇政府领的钱。

当天记者见到了一名村民组长,据他介绍,政府承诺给村民的工资是一个上午100元、一个下午100元,如果全天上班就是200元。“目前不能兑现,不然就会被抓住证据,政府只准备了5万元钱打发村民,会分两次拨到村里,第一次2万,第二次3万,估计等风声过了之后会兑现。”但是记者问询采桑湖镇政府相关人士时,对方予以否认,并称企业“污蔑”,坚持认为这是村民环保意识增强、无偿且自发保卫采桑湖的行为。

诉讼、管辖异议与坚守维权

“正常经营活动被影响,我还可以接受,现在要求解除合同,我完全不能接受,为什么这么没有契约精神?”黄振雄距离自己成为被告,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

10月29日,采桑湖镇政府将一纸诉状递到君山区人民法院,单方面要求与承包商解除合同,请求湖内所有固定设施及水产品归采桑湖镇政府所有,理由是黄振雄违反合同约定,改变大湖基本属性,不服从水位统一调度以及经营行为不符合环保要求。

11月3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文件,请求指定君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管辖采桑湖经营权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并指出坚雄公司擅自在湖内加高围堤、修筑子堤、养螃蟹,种湖藕,破坏采桑湖湿地环境,违反了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这份文件还专门提到了此事已经引起了新华社、新华网等数十家媒体关注以及环境保护志愿者的关注。

对于黄振雄高薪聘请的渔场职工,文件认为其“与部分渔场职工形成利益共同体,给社会稳定以及部门正常执法造成阻力”,最终政府本着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要求解除合同,但是为了“方便做好此案大面上的维稳工作,掌握维稳主动权,把社会矛盾处理在基层”,希望指定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黄振雄的律师认为:“这是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君山区政府没有任何身份有权参与诉讼活动。”按照湖南省高院关于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补充通知,标的额在400万以上的不归基层法院管辖。黄振雄说:“现在湖内4000亩藕,每亩最低产量2000斤,按市场批发价每斤两块钱计算,价值已经达到1600万元,无论如何都远超400万标准。”目前,君山区法院确实受理了此案,并驳回了黄振雄的管辖异议。

2014年11月24日,在为期一周的中部农博会展上,“采桑湿地红螃蟹”、“采桑湿地红湖藕”产品均获得金奖。这个一心想要做“中国现代化农场教父”的男人,坚持留在采桑湖不走,并要维权,尽管他的员工出于各种考虑已经纷纷离职。

“我身边人都不认为我会赢,劝我接受调解的甚至包括我的律师。”寻湖人黄振雄说,他想以湖面目前3000万的投入资金做赌注,翻一张依法办事的底牌。他说,他愿意接受一切政府以及专家认可的生产行为,而不是粗暴地被解除合同。

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局保护科科长高大力向北青报记者表示,采桑湖的问题给地方政府一个沉痛教训,那就是要正视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性。但很可惜,给地方政府这个教训的,既不是保护局,也不是承包商,而是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