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1月30日讯 信用卡办理、使用、注销时需慎之又慎。近日,醴陵市法院对戴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一案作出判决,此案中,戴某作案手法多样,却屡屡得手,足以警示市民。
办卡:身份信息别乱给,担心有人拿去办卡透支
戴某发现,一些办卡银行把关不严,于是打起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卡的主意。
2013年7月,戴某与老公何某协议离婚,但离婚之后,戴某开始利用何某的身份信息办卡透支“发财”。
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她利用何某的身份证、单位证明等个人信息,偷偷为何某办了4张信用卡,共计用这些卡套现或刷卡消费6.3万元。
使用:信用卡升级要提供密码?别信!
想升级信用卡,让透支额度更大吗?我来帮你,只要你提供卡和密码。听到有人这样吹嘘,千万别信。
戴某就利用这样一套说辞轻松从祁某、周某身上拿到了一张8000元额度、7000元额度的信用卡及密码,并从祁某卡中套现出8000元,将戴某卡中原有的3500元据为己有。
注销:业务办理后一定要确认是否真注销
付小姐有一张2万元额度的信用卡需要注销,于是她去了醴陵某银行。在大厅里,戴某接待了她,并表示自己可以帮助付小姐注销。
可戴某虽然穿着制服,在银行范围内上班,但其实只是某保险公司驻该行的工作人员,付小姐将信用卡及密码交给了她。
戴某拿到卡后,并未帮付某注销,而是虚构消费在POS机上刷卡套现了1.5万余元,并在商场刷卡消费了5000元。
醴陵市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戴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共计94500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近日,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 胡文洁 通讯员 匡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