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江华1月29日讯(通讯员 蒋江平)1月23日,犯罪嫌疑人何某来到江华公安局小圩派出所投案自首,何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4年6月份,江华大圩镇的许某驾驶一台农用车到小圩赶集时,农用车被盗。后到江华公安局小圩派出所报案,江华公安局小圩派出所立即立案侦破。过了一段时间,许某到县城沱江办事,发现自己的农用车停放在阳华路,立即到江华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警。城关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到农用车停放地点,见在农用车驾驶室内留有一个卖车的电话号码,办案民警就侨装购车人打电话给卖车人称要购买这台农用车。卖车人一直不接听电话,也不回信。城关派出所立即将此车扣留,并将情况反馈到小圩派出所。小圩派出所立即对这位卖车人展开调查。最后通过卖车人留下的电话号码查到了卖车人是白芒营镇的何某。小圩派出所并组织警力对其抓捕,但何某已外逃。
小圩派出所办案民警一直没有放松对何某的追逃,并多次到何某家里做其亲属工作,在强大的追逃攻势和规劝下,1月23日何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小圩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何某在沱江镇在未核实卖车人身份情况下从陌生人手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得这台农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