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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喜获“湖南省诗词之乡”称号
2015-01-29 15:02:58
  
红网

红网攸县站1月29日讯  (通讯员 文峰)近日,湖南省诗词协会下发文件,正式授予攸县“湖南省诗词之乡”称号,江桥街道工业路小学被评为“湖南省诗教先进单位”。

湖南省诗词协会授予攸县“湖南省诗词之乡”称号

中华诗词是中华优秀文化的精髓,是中国文学艺术的瑰宝。为推进诗词文化发展,县诗词楹联协会广泛吸收全县各行各业诗词楹联爱好者加入,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采风创作活动。经过6年的发展,目前,攸县文联下辖的县诗词楹联协会拥有会员800多人,下设梅城诗社、酒仙湖诗社、丹陵诗社、求是诗社、夕阳红诗社、巾帼诗社等,有上千篇诗词佳句在国家、省、市刊物上发表并获奖。

工业路小学被评为“湖南省诗教先进单位”

随着攸县诗词文化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创建 “湖南省诗词之乡”。为此,攸县成立了创建专门班子,对照创建标准和条件制订了创建工作方案,全面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创建步骤、创建措施,积极组织开展诗词“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营造创建氛围,致力提升文化软实力。

2014年12月,省诗词协会的领导和名家来攸县进行考察验收,认为:攸县创建湖南省诗词之乡领导重视、工作扎实、亮点频闪、成效显著,至此,攸县顺利通过省验收,一举成为“湖南省诗词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