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1月29日报道 “本想赚点差价,才走了这条歪路,我真不该这样做。”1月28日,在韶山市拘留所里,卢某后悔不已。目前,卢某因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2日。
卢某今年45岁,开了家商店。因为烟花爆竹在过年前几个月的进价相对便宜,为了能从中赚取差价,卢某从2014年12月开始,陆续从湘潭县、浏阳等地购进价值48000多元的烟花爆竹,然后偷偷地存在了自己地下室的仓库里,打算等到春节前夕卖出去。
1月17日,韶山市公安局银田派出所民警了解到辖区银田镇敖石村卢某家中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马上来到现场查看,发现地下室仓库里面的烟花爆竹堆了有1米多高。地下室周围住着很多村民,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最后,民警组织了5台货车,才将这满屋的烟花爆竹转移到安全仓库内。(记者 范彭军 通讯员 张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