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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孟平山获评全国优秀法官
2015-01-28 14:44:17
  
红网

红网炎陵站1月28日讯  (通讯员 邓画文 分站记者 彭新平)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相关表彰决定。炎陵县人民法院王家渡人民法庭庭长孟平山获评“全国优秀法官”。成为湖南省四名获此荣誉的法官之一。

孟平山于1991年从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炎陵县法院,安排在王家渡法庭工作,他二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甘于寂寞、乐于清贫,默默地坚守在基层法庭。二十多年来他共处理各类矛盾3000多件,创造了个人年均办案100多件,平均审限不到20天,审结率100%,调撤率达82%,且无一件上诉改判、发回重审和瑕疵案件的审判业绩。他多次被评为法院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2010年被评为株洲市首届"司法为民好法官",2011年被授予株洲市"十佳法庭庭长"称号,2012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好法官",2013年被株洲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庭长。

在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表彰2014年度株洲市“优秀审判员、优秀检察员”的决定中,孟平山获评市“优秀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