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1月28日报道 1月20日,黄某等107名农民工领到自己所得的工资,高兴地说:“感谢劳动监察部门,我们终于拿到工钱,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1月16日上午,蓝山县人社局大门口聚集外地农民工60多人,请求该县劳动监察大队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讨回所欠工资60多万元。接到投诉后,该队工作人员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劳动监察大队迅速受理此案进行调查,并会同公安和所在乡镇领导商量解决措施。
经过调查核实,2个乡镇的建设施工工程项目因工程分包人叶某携款逃匿,致使民工没能如期领到自己的工资。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人社局、公安局和所在乡镇领导妥善解决这一“讨薪”事件。经过一天艰苦细致的核实和积极向项目工程承包之一赖某宣讲拖欠民工工资应承受的法律责任和欠薪逃匿的后果,赖某认识到欠薪事件的严重性,并承诺短时间内将资金筹措到位,发放给民工。1月20日,赖某将拖欠107名农民工工资66万元足额发给了农民工。(通讯员 蒋云启 李国旺 贺海涛 邓贻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