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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行为 或罚款200记3分
2015-01-28 09:50:02
  
红网

湘潭晚报1月28日报道 从1月底开始,市交警支队将按照市公安局“一打三治”专项行动要求,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严格查处。可能在大家看来,不礼让斑马线,违法程度相对较轻,而事实上,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相当严重。

观察:仍有不少司机不礼让斑马线

1月26日上午11点左右,我们站在建设路口警务站前,观察往建设中路方向行驶的车辆。临近中午,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增多,通过路口的车辆也多了起来。一辆银色小车经过斑马线时,明明看到前方有两位女士正在通过斑马线,但驾驶员猛按了两下喇叭后,硬是闯了过去,这两位女士吓得倒退了两步。“为什么看到行人不停车?”交警拦下驾驶员问。“我想按按喇叭,她们应该会停下来让我先过去。”驾驶员说得有些理直气壮,结果,受到交警严肃批评。

因为从建设路口拐往建设中路有一个弯道,我们发现,大部分的车辆经过这个路口时,尾部的刹车灯亮了起来,证明大多数驾驶员还是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但在一大桥路口,情况就要稍微差一些。因为下一大桥前往建设北路的车辆好不容易通过了红灯,都想快点进入主路,如果这时通过斑马线的行人不多,驾驶员会选择快速冲过去,而不是在路中央踩刹车。

处罚:分两种形式靠监控固定证据

市交警支队安宣科民警李振元介绍,不礼让斑马线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处罚分为两种形式: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罚款100元,记3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罚款200元,记3分。

如何认定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呢?交警表示,机动车驶向人行横道时没有刹车减速动作(以刹车灯亮为主),人行横道上有行人过街,机动车在交会前的安全距离内未见刹车减速、停车让行,都可以认定为交通违法。

交警表示,确定这类交通违法行的证据,主要还是依靠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在机动车驶向斑马线时,提前30米,从后方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或执法记录仪等摄录设备进行录像,可清晰辨认机动车后部的全景特征、交通违法地点、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设有电子监控的路口段,由交警指挥中心利用电子监控进行抓拍,在监控录像中截取3张以上图片,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并及时发布短信告知违法驾驶员。

除了电子监控抓拍外,在学校、医院、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和场所,还有交警现场查处。(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方红辉)

(原标题:湘潭交警月底起重点查处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