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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健全救助机制 发放临时救助金260万元
2015-01-27 11:31:17
  
红网

红网绥宁站1月27日讯 (分站记者 向云峰 通讯员 刘长妹) “每月按时领取低保,家里的困难也缓解了好多。”1月26日,绥宁县水口乡曲溪村贫困户陶老汉拿着领取的低保金,由衷地表达着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他是该县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程中的众多受益人之一。

绥宁县建立和完善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救济优抚为主体,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帮扶为辅助的“四位一体”社会救助保障体系。2014年,全县农村低保扩增至17220人,月人均补差达到145元;城镇低保增至5936人,月人均补差达到245元。我县继续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开展“阳光行动”,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进行专项整治,共清退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777人。去年共临时救助对象7760人,发放救助金26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92人次,救助支出达90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方面,该县在保证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纳入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城乡低收入老年人、重病人或重残人群体也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确保五保对象住院费用全免,增加特重大疾病和精神病的住院救助,完全实现“一站式”结算。去年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6600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03万元。同时积极做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街接工作,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参合参保,共发放参合参保资金21万元。

为确保五保老人能安享晚年,该县加大五保供养工作与敬老院建设。2014年全县共有五保老人1624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560人、分散供养对象1064人,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640元,集中供养达到每人每年5500元。去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89万元。今年1月,由香港企业家邵品荣先生为首捐资300多万元兴建的党坪苗族乡福善敬老院正式投入使用,枫木团、朝仪、乐安铺等新建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成。该县还对低保对象中的65周岁及以上的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2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去年全县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达3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