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雨湖站1月26日讯(记者 李灿 通讯员 侯周省) 1月22日,现年50岁家住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某小区男性居民、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污染环境罪被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4年4月至12月间,罗某伙同他人在未办理国家行政许可的工商、环保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在位于雨湖区楠竹山镇某国企公司废弃的厂房内,擅自办厂从事非法电镀加工业务。罗某在明知氰化钠为剧毒化学物质的情况下,仍在该非法私办工厂内存放和使用该剧毒化学物质,并将在电镀生产过程中未作处理的的废水排放厂外造成环境污染。至2014年12月15日案发时,公安、环保部门从其厂内共查获氰化钠净重23.8公斤;经对其排放厂外的废水进行检测,总氰化钠、总镍、总铜分别超过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5倍、17.3倍、3.4倍。同年12月16日,罗某被警方立案后刑事拘留。
检察官提醒:
在没有正规、完善的保管和处理条件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和使用氰化钠等剧毒化学物质进行生产作业,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有可能被个别犯罪分子作为犯罪工具给他人生命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国家法律是明令在未办理国家行政许可的工商、环保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储存和使用上述危险物质的。本案中,不学法、不懂法,只顾埋头“淘金”的罗某以身试法的教训,当为效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