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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环保局:严查8类环境违法行为
2015-01-26 16:37:00
  
红网

宁远新闻网1月26日讯 1月26日,宁远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来到永州莲花水泥公司,对该公司的排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春节临近,县环保局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县域环境安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整治涉水、涉气(工艺废气)、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的化工、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等国家和明令淘汰类污染项目。严厉查处8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二是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是私设暗管或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灌注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四是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五是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六是故意损毁、闲置、拆除防治污染设施或者使防治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特别是夜间停用防治污染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伪造、篡改在线监测数据,干扰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破坏、损坏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硬件设施的;

七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执行“三同时”的违法建设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未按要求停止排污的,以及持有排污许可证,但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

八是违法建设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等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类污染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