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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男子“拘禁”债主 只为取回被抵债汽车
2015-01-26 14:56:45
  
红网

长株潭报1月26日讯  因汽车被扣押抵债,炎陵县男子扶某心生不满,为了将自己的汽车取回,扶某将债主“扣押”了。近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扶某跟两名朋友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刑。

2014年6月,扶某为追回朱某扣押抵债的汽车,与朋友黄某、卢某等人强行将朱某带至炎陵县某宾馆内。黄某为逼朱某归还汽车,打了朱某两个耳光。朱某被逼无奈,与家人通电话称要归还扶某的汽车才会放人。

后直至民警将朱某解救,朱某已被“拘禁”52小时。

炎陵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扶某、黄某、卢某采取暴力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三人被依法判处4-8个月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记者 刘平 通讯员 邓画文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