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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太芝庙:社区矫正人员“零重犯”
2015-01-23 09:08:10
  
红网

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与社区矫正人员交心

红网新邵站1月22日讯 (通讯员 岳赟 侯飞辉) 1月21日上午,新邵县太芝庙乡周家村新增的一名矫正对象刘某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司法所报到。

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接待,在翻看了刘某带来的法律文书以及简短的自我介绍后,对刘某进行了首次谈话,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社区矫正对象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事项告知,在填写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拟定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以及社区矫正手机定位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一次耐心叮嘱刘某要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表示有什么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随时拨打电话询问。

刘某犯强迫卖淫罪,自本人接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出狱假释后,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交谈过程中,刘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表示一定认真学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努力适应社会,做守法公民,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

由于司法所工人员对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用心去呵护,用爱去管理,到目前为止,太芝庙乡全乡23名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接受管理,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