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1月22日讯(分站记者 杨婧璜)“我们经常加班,有时还通宵加班,吃不消就算了,居然还不发加班费,太过分了。”昨日(21日),周晓(化名)拨打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热线86885555反映,自己在卜蜂莲花超市从事促销员工作,她近几个月加班较多,但没有发加班工资,这让她感到很不公平。
员工:加班拿不到加班工资
周晓告诉记者,她一般是白班、晚班进行轮班,正常的晚班时间是14点30分至22点整。“大概从去年5月开始,就经常出现加班现象,一个人一个月至少会有三四次。加班的时候,要到深夜12点、凌晨1点才能下班,甚至还有过早晨5、6点才下班的情况。”她说,“小吃、烟酒、粮油等几个部门都有这种情况,还有同事曾经晕倒在岗位上。”
“我是促销员,是与商品公司签的合同,由公司发工资,但是在超市上班,与超市也签了协议。”扣除保险等费用后,周晓每个月到手的收入只有两千多,在超市加班,并没有发加班费用。
随后,记者致电周晓的上司陈经理,其表示前段时间的确有加班的情况,但近期并未加班。
超市:排班、加班有明确规定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卜蜂莲花人事部负责人邓女士后,她表示:“周晓所述有人晕倒在岗位上,并非加班所致,而是自身的身体原因,并且已及时就医。”针对加班的问题,邓女士说,卜蜂莲花超市员工需要加班,有严格的申报程序:先由部门提出加班申请,报批后记录考勤,最后人事部会汇总工时,按加班工时发放加班费用。
“我们排班都是遵守国家规定的,每天工作时间7.5个小时,全年不超过2000小时。”她介绍,如果员工不满意,可向部门经理提出申报,核实工时;如果仍不能得到满意答案,可以提交加班的证据,向人事部进行申报。“我们对排班、加班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员工或者部门经理不能理解,可与人事部交流、沟通。”
“但是促销员的劳动关系不在超市这边,他们需要向劳动关系所属的用人单位提出申报。”邓女士表示,待用人单位向超市核实工时等问题时,超市将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