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1月20日讯 1月19日,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如下决定:
决定任命:
刘新良为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罗重海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
蒋建湘的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郑山明的永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曹云红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寿生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国明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宝元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邓存忠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