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1月15日报道 相比右边故事中的“冲冠一怒为红颜”,男子王喜林之所以“冲冠”,是因堂客而起。
王喜林是湘潭县人,与妻子结婚多年。照理说,老夫老妻感情应该不错,然而王喜林却怀疑妻子与邻居有染,与妻子不时争吵。
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王喜林再次因为怀疑妻子与邻居谢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与妻子大吵一架。
事后,王喜林越想越觉得心里窝囊,决定报复谢某。
王喜林从自家摩托车内取出汽油,装在一个喝水的杯子里,然后来到谢某家外面,从大门和窗户泼入汽油。
之后,他找来一块毛巾,再吸满汽油用打火机点燃,丢在谢某家大门口,导致大门起火燃烧。
当时谢某家人没有及时发现,多亏了当地一群众及时扑救,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谢家人报警后,王喜林很害怕,他积极悔过,得到了谢某的原谅。
尽管这样,王喜林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因为放火罪,他被湘潭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文中人名系化名)(记者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