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1月14日讯 1月12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墓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雷某,这也成为蓝山县首例盗掘古墓案。
2014年12月13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雷某两人携带铁锹、三齿耙等工具窜到蓝山县东方大道附近,在塔峰镇城复村麻子岭“五里坪古墓葬群”的一座汉代古墓内,盗掘灰陶各式罐十一件,其中有一件灰陶双耳罐经鉴定为三级文物。被盗古墓为东汉砖式古墓,两名犯罪嫌疑人将盗来的陶罐打包放在刘某租住的住房内,12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将十一件陶罐完好无损的移交蓝山县文物管理所。犯罪嫌疑人刘某、雷某的行为均已涉嫌盗掘古墓罪,这是蓝山县公安局破获的首例盗掘古墓案。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月8日受理案件后,认真审查案卷材料,抓紧时间快速办理,于2015年1月12日对涉嫌盗掘古墓犯罪的刘某、雷某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通讯员 唐桂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