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1月7日报道 2014年12月12日,“湘南百家姓第一村”——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一片忙碌的景象,老年人公寓、俊水河沿河风光带、二环公路、自来水站等工程都在火热建设中。村支部书记廖仁旺介绍,这些工程均是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的,村民代表全程监督。
依法善治,一项项工程稳步推进,一户户农家面貌一新。曾是“失控村”的毛俊村,如今成为了湖南省有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新农村示范村”、“文明村”,还荣获了“全国家庭教育示范村”、“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在2014年12月6日举行的中共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对此给予了高度赞扬。
靠《村规民约》实现由乱到治
毛俊村曾一度是当地有名的“失控村”,村里形成了“108大”和“36浪”等两大帮派势力,而该村吸毒贩毒人员数量曾占到全县的三分之一,刑事治安案件占毛俊镇的70%。80多岁的村民肖成佑记忆犹新地说,“过去村里的帮派势力十分嚣张,每到赶圩日,就到集市上去强买强卖和收保护费等。”
如果说,过去的毛俊村是个典型的靠“拳头”不讲法的地方,那么现在的毛俊村的“村规民约”早已取代了“江湖规矩”。
2005年大家公推公道正派的廖仁旺为村支部书记。面对这一烂摊子,廖仁旺烧出了上任之初的“第一把火”—— 邀请法制专家上门办班,开展以普法为重点内容的“毛俊村思想解放大讨论”,以及重新使用和修订了村里废弃多年的《村规民约》。
廖仁旺体会颇深地说,“过去村里之所以帮派林立,关键就是村民不懂法,不知法,不讲规矩,村里也没有约束村民的村规民约等,办起事来无章可循。”
无规矩不成方圆,廖仁旺始终牢记这句话,连自己的弟弟也绝不包庇。2006年8月,村里举行松树招投标,那天廖仁旺因有事外出,便委托另一村干部处理此事。在招投标过程中共有12个老板参加,最后一欧姓老板以102500元的价格中标。他中标后,当晚就叫上廖忠旺去开“小标”,最终廖忠旺以149000元把这个标买了下来。
串标的事被廖仁旺发现后,他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商议对策,并宣布当天的招投标作废。后来,村里以198000元的高价卖给了其他老板,为村里增加了近5万元的收入,并对廖忠旺作出了相应罚款处理。对此,廖忠旺一直是耿耿于怀。
然而,让廖忠旺更气愤的是,2007年,他同毛俊粮站谈妥,用45万元买下该站一块置换土地。“国有土地集体所有!”这是毛俊村《村规民约》第四条之规定。廖仁旺知情后,立即求助相关部门并得到支持,使得廖忠旺即将到手的百余万元打了水漂。此举让村集体获利170余万元,并为25户村民解决了建房用地,为2户群众解决住房问题。
如今,毛俊村在《村规民约》的持续发力中,不仅百姓信服,就连原来的“黑老大”也浪子回头,成为村里的致富带头人。而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则早已收回,帮派组织也全部解散了。更为可喜的是,村里吸毒贩毒、打架斗殴的事早已不复存在,就连小偷小摸的现象都已杜绝,村民真正可以做到夜不闭户,实现了“百家姓、一条心”。前两年,村里搞工业园建设,需要平180多座老坟。虽然民间历来就有“宁让田和土、不让妻和祖”的风俗,但不到两个月内,村民们便主动把老坟都平了。
《村规民约》筑牢法治之基
“我们村能够由‘乱’到‘治’,关键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简单地说,就是事事讲民主、人人守规矩!”廖仁旺介绍说。
在毛俊村,所有重大事项都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策,出现争议时一律实行票决。为此,村里成立了一个由85名村民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支两委的所有决策,包括重要事务和集体财务实行监督。同时,为增强民主管理的公开性,毛俊村每年都要举行“群众当‘评委’公开评‘村官’”活动,对达不到60%票数的村官进行当场免职。
而在村财务管理上,该村制定了《毛俊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阳光财务”。在村里的财务公开栏里,公示着大大小小开支明细1000多项,最大的开支100多万元、最小的只有3元钱,每一笔都清清楚楚地标出了经手人、在场人、验收人。而且,村干部每在上任之初便作出“贪污一分钱、认罚一万元”的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
毛俊村的实践充分证明,只要搞民主就能换民心、只要讲公正就能赢公信、只要树正气就能得正义、只要守规矩就能有规范。(通讯员 李先志)
(原文标题:从“失控村”到“示范村”——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推行《村规民约》带来的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