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晚报记者 李松儒)“目前,我市6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已经建立,正在试运行,2015年1月1日起可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各项数据。”24日上午,衡阳市人大城环委组织相关人大代表对《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办。
6月23日,衡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会后,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衡阳市在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的同时,优化工业布局。在全市范围内暂停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新、扩、改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衡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已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烧项目38个,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而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截至11月底,衡阳市2014年已淘汰各类黄标车13947辆等。通过这一系列的防治举措,截至2014年12月19日,衡阳市空气优良率为96.3%,全市PM10平均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了4.76%。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营指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各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得力”,收获的效果也比较“给力”!下一阶段,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要求,明确责任,在保证投入的同时,须将一系列措施落到实处。
(原标题:元旦起我市PM2.5数据将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