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将合法化 七成受访者愿“打赏”
红网综合
 
08-26 10:39

红网长沙8月2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邓蓉) 以后跟团旅游,如果觉得导游服务好,你可以给一些小费作为“打赏”,而导游也可以堂堂正正地“笑纳”。在国内,以前的导游小费都被认为是“灰色收入”,现在将从暗处走向明处。

日前,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并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也就是说,国家鼓励游客在获得优质服务后,自愿向导游支付小费作为奖励,这也意味着,导游小费将合法化了。但是,游客愿意支付吗?记者走访旅行社、游客后发现,只要是服务品质提高,70%以上的受访游客都表示愿意给小费。

游客:担心不给小费就得看脸色

“以前我们跟团出去旅游,导游的费用都包含在团费里,如果导游小费合法化,今后参团游是不是要多支出导游小费?”在长沙某单位上班的谭小姐表示。

记者随机做了一个调查,在接受调查的20人中,70%的人都表示“只要服务质量好,给点小费没问题”;20%的人表示,既然团费都出了,为什么要额外多出小费?另外10%的人表示“无所谓,大家给就给”。不过,受访者还担心,如果不支付小费,导游会不会给脸色?会不会因此让导游将客人划为三六九等?

业内:对导游服务的肯定

有过出境游经历的人都知道,很多国家都是收取小费的,而出境旅行社会将小费计入团费中,并告知游客。有数据显示:目前,欧洲当地的导游小费大致是80元人民币/人/天;泰国当地导游的小费是30元人民币/人/天;越南当地导游的小费则是20元人民币/人/天。

从事了10年导游的何晓建议,导游小费合法化后,收入明朗了,杜绝低价团,如果能写入合同,让游客慢慢适应,像欧美国家一样成为常态,这是最好的。

湖南海外旅游品牌部经理刘超认为,不能将小费联想是“潜规则”,其实,这反映出中国的旅游行业正在和国际化接轨;小费合法化,不是代表着“强制收取”,“鼓励游客对优质导游的服务进行肯定,同时也是人性化的一种体现。”

专家:推动旅游市场向好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导游的收入构成为“固定工资+提成”,固定工资比较低,一般都在1000元左右。旅游人士认为,导游小费合法化后,一定要杜绝低价团、购物团等乱象,总体来说是一件好事,导游劳动应该有报酬,是合理也是正当的。

湖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许春晓认为,很多国人不习惯支付导游小费,游客很难判定导游的哪些服务属于多劳多得的范畴,也不知道应该给多少小费合适,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许春晓说,导游小费执行估计还有一定难度,在开始阶段,愿意给小费的人估计不会很多。

许春晓告诉记者,给导游小费,其实是一种文化,也是尊重导游劳动的一种表现,“但是要在相互信任、规范运行的基础上,对旅游市场来说,应该是向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