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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机型停产 三包期内售后遭遇“无米之炊”
红网
 
04-07 17:44

“三包”期内液晶电视坏了,但原机型已经停产,维修已无配件可换。市民李女士最近就为这事犯了愁。随着电子产品和家电的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快,售后维修正在遭遇“无米之炊”的尴尬。

2013年底,李女士花了4000多元钱在网上购买了一款50英寸的液晶电视。今年3月初的时候发现电视经常出现蓝条纹,前两天甚至出现了长时间蓝屏。找了售后维修人员,对方告诉她需要更换液晶屏。而问题是李女士的这款电视已经停产,配件不好找。

“我的彩电还在三包期内。”李女士说,厂家提出愿意给李女士更换一台新的电视,旧彩电通过以旧换新抵购机款,但因李女士的那台电视已使用1年多,所以李女士需承担折旧费,如此算下来李女士的旧电视可以抵一台价值2000元左右的新彩电。李女士不同意,提出更换一款跟旧彩电价位差不多的电视,目前还正在协商中。

红网记者了解到,随着电子产品和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加快,旧型号家电面临无配件可换的情况李女士并不是唯一案例。“有些停产家电一旦损坏,如果没有原配件就只能使用通用配件,但是通用配件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长沙市民朱先生用了五六年的冰箱至去年坏了以后,就是因为找不到通用配件而一直闲赋在家。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说,根据“消法”和“三包”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在无人损害的情况下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承担修理、更换等违约责任。如果家电产品仍处于国家法定的“三包期”内,销售者、维修者需要继续承担免费的维修、更换义务。

>>>相关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厂家要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5年的配件保证期应从停产日期计算。

关于配件在售后过程中的供给,《三包规定》第七条规定,生产者应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也就是说,根据产销情况,厂家应储备产品停产后的配件的期限是5年。产品停产,三包或服务期内,没配件不能修就得换或退。商家需要履行更换义务,且更换新产品也不要承当折旧费。

>>>消费提醒:家电的生产日期越“新鲜”越好

业内人士提醒,在购买家电时,消费者不要一味只看价格,生产日期同样重要,尤其是购买促销家电时,一定要查看生产日期,生产日期越“新鲜”越好。如果购了停产家电家电,可以事先和销售方提前沟通,以免在日后维权时陷入被动。如果遭遇维修难,对于品牌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售后服务补足差价更换新品。对于那些杂牌子或者是已经退市的品牌,消费者可以选择找其他正规维修店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