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长沙划出师德十条“红线” 教师有偿补课收礼被禁
2015-03-17 09:53:19
  
红网

红网长沙3月16日报道 (时刻新闻记者 谭忠欣)每年教师节前,很多家长们都陷入送礼与否的烦恼中。3月16日,长沙市教育局正式对外公布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收受学生家长礼物属于触犯“师德红线”。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直至开除处分。

按照规定,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都将受到严格处罚。

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学校或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违反师德的十种行为: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九)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实施其他严重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