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4日电 昨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国家旅游局召开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宣布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万名社会监督员”制度,并为第一批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社会监督员的范围,主要是各级人大、政协、旅游相关部门、媒体、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的代表。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会上表示,旅游服务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万名社会监督员”制度就是从消费者的角度,尽可能多地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他认为,旅游发展需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促进。旅游好不好,人民群众说了算。“当前,旅游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瓶颈问题。比如:旅游发展方式粗放、质量不高,旅游产品供给不足;旅游厕所数量过少、质量低劣、分布不均、管理缺位等旅游公共服务的提供不到位,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偏低,不能适应互联网飞速发展的要求等等。旅游业发展的好不好、旅游出行便不便利、旅游过程舒不舒心,游客最有发言权。社会监督员就是广大游客的代表,通过自身的旅游体验和切身感受,把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供给各级旅游部门。旅游部门自身也需要被监督,客观上,旅游部门的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局限和死角,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万名社会监督员”制度,表明了旅游部门自我加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诚意,利于各级旅游部门依法履职、改进作风、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更好地服务于旅游业发展、服务于广大游客。”
李金早指出,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是一项公益活动,是代表社会各界对旅游业发展和旅游工作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员不完全是某一方的代言人,而是第三方代表,可以站在更加中立的角度思考问题。社会监督员应当充分发挥在各自单位和群众中的影响力,发掘正能量,积极协助旅游部门开展宣传,让发展旅游业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中引起更大的共鸣,引导更多的消费者践行文明旅游、理性维权的承诺,帮助化解误解和矛盾,使旅游工作在更广的范围内赢得关注、理解和支持。(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