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公益项目日前举办座谈会,发布报告称,2014年性侵儿童事件平均每天曝光1.38起,其中受害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且“熟人犯罪”超过八成,目前全国各地儿童防性侵教育普遍缺失。参会的多名儿童教育专家及法律专家强烈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案发量为前一年4倍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这份报告基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去年对全国21个省市城乡地区,3482名学生、337名家长和394名教师的问卷调查。据《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称,2014年以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全年被曝光案件高达503起,平均0.73天一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且性侵案件受害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尤以7岁到14岁的孩子居多。“数据非常惊心”,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刘晓静表示,她和绝大多数家长一样,此前也几乎没有对孩子普及过防性侵教育。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救助管理处处长倪春霞介绍,“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公开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农村受害人群会更多,这些数据都说明关注儿童安全的高度必要性。”近年来民政部门也正致力于推动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建立快速的检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帮扶体系。
八成以上为熟人犯罪
《报告》还指出,在2014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熟人犯罪有442起,占总数的87.87%,这些熟人包括教师、邻居、亲戚、同村人,因案发前与未成年人认识而更易接近,再凭借体力优势、特殊身份或地位,侵害更易得手。而在监护缺位前提下,施害者临时起意的性侵儿童案件有272起,占总数的54.08%,也使得儿童孤身一人、毫无自我保护意识时,施害者有机可乘。
除上述“两多发”外,近年来我国性侵儿童案件还存在“两薄弱”的现实情况,即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儿童安全监护薄弱、农村地区儿童安全监护薄弱。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受害最大的,主要是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群体,主要原因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法治进程存在很大错位,经济发展了,儿童保护的文明意识、法治没有跟进。”
“女童保护”调查发现,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防性侵教育普遍缺失,大多数教师和家长都对“防性侵教育进校园”期望强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也强调,“目前政府部门和社会主要的关注点都放到了事后干预。但实际上,一分的预防比千百分的后期干预都强百倍。”
专家呼吁
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表示,应建立多重监督体系,从国家制度层面保证对家长、教师等监护人的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则建议各地妇联、街道办等组织部门加大对社区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关注,“比如在其监护人不到位的空白时间段,设立多名成人专人在场管理的社区未成年人临时托管点,由社区自身、行政部门、未成年人监护人三方共同出资维护。”此外,他和张雪梅还强烈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晨报记者 铁瑾
“女童性侵报告”
案发数量
性侵儿童案件503起,平均0.73天一起,是2013年的4.06倍。
受害特点
“两多发”:熟人犯罪占87.87%;施害者临时起意占54.08%。
“两薄弱”:小学阶段儿童安全监护薄弱、农村地区儿童安全监护薄弱。
受害人群
以7岁到14岁的孩子居多。
教育力度
49.7%的教师和51.4%的家长从未对孩子开展过性教育。
3482名学生中仅有1/5知道什么是“性教育”。
施暴人群
无业、退休者等社会人员有138人,教师有68人,官员4人(已曝光)。
一人对多名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案例达78起,占15.51%;一人多次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累犯案件为135起,占26.84%。
教育方式
在性教育的渠道选择上,49.9%的孩子希望通过“学校或老师”接受性教育,26.8%希望通过家长,14.6%希望通过画册、书籍等资料,4.4%希望通过伙伴,4.4%希望通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