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2015年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下半年,国家旅游局将推出一系列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的乱象。比如说建立旅游企业“黑名单”、公众可随时上网举报不文明游客、旅游投诉有效处理期内100%结案。(7月30日《京华时报》)
近一段时间,名目繁多的“黑名单”在我们身边已成泛滥之势:明星有负面新闻要上广电的黑名单,企业失信要上客户的黑名单,产品质量不过关要上工商部门的黑名单,借钱不还不仅要上银行的黑名单,民间的有智者还专门弄了一个叫“搜赖网”的网站,老赖之隐,一搜了之。但是很奇怪的是,尽管类似的“黑名单”越来越多,老赖们却也越来越猖狂,该赖的还赖,不该赖的也赖。
说到旅游部门,他们对于建立“黑名单”这事可谓轻车熟路了,之前就风风火火的搞了一个“游客黑名单”,针对的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既然游客的“黑名单”有了,那考虑到好事要成双,不能缺了旅游公司啊,于是事情就这样成了,像上帝创世纪时有光就有黑一样的完美。但是且慢,我们先看看推出“游客黑名单”后是否对旅游市场起到了应有了整顿作用呢?答案是否定的,你看,国家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不是又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吗,这说明游客黑名出台后,形势不是一片大好了,而是像九斤老太太所言:一年不如一年了!
如果要分析一下“游客黑名单”失败的原因,是因为游客把这个“黑名单”看透了,它说到底就是个行为守则样的东西,且不说它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就是其中的一些处罚也是蜻蜓点水式的,再加上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怪,凭什么别人使坏我要照守则办事啊,那我也一起坏起来,于是问题来了,大家一起使坏你怎么办?从这个角度看,“游客黑名单”倒是起到了鼓励大家不文明的作用。
再说相比于游客,旅游公司可是一个要强势得多狡猾得多的团体,它们更懂得如何规避风险,如何转嫁危机,如何和上下级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且”旅游公司黑名单”的建立本身就存有以下疑点:一是对民众举报旅游公司后,有关部门如何处理并没有一个详细的说明,违规到何种程度给予何种处罚并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而是以一句简单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塞众。第二,全国那么多景区,旅游公司的水平参差不齐,大家都随时上网举报的话旅游主管部门真的应付得过来吗?第三,对被举报的旅游公司刻意规避处罚的行为怎么办?有没有配合出台一些相关的法规?比如说旅游公司被举报过一次后可以改个名字“狸猫换太子”,变个脸过来继续揽客。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法规,“黑名单”就只是一个形式。
所以“黑名单”如果不和相关的法律结合起来,就只是一个僵化的系统,所谓的“双管齐下”如果起不到对症下药的作用,就只能凭空给人以“凑数”之嫌。再说了,旅游市场的乱像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它和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大背景,各景区额定的收入标准等息息相关,岂是一个避重就轻的“黑名单”解决得了的?沉疴要下重药,乱世需用重典,如果“黑名单”不和相关法规结合,不抓几个典型,树几个标竿,而是流于隔靴搔痒的花样翻新的“黑名单”,旅游市场的乱像,是很难得到根治的。
文/余锦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