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景区门票乱涨价咋就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红网
 
06-23 17:01

端午小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人数增加,景区门票价格又一次受到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7地超过20家景区纷纷表示涨价。其中不乏公开违规涨价,有景区为了规避监管则实行“打包加价”。“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在多地景区票价不断上涨的同时,一些地方的门票收入流向不够透明,有些并没有完全反哺于景区的维护和建设,有的被用于与景区没有直接关系的政府工程,甚至支付当地发展旅游业的广告费。(6月22日新华视点)

一到国定假日,富起来的民众怀抱“世界那么大,我也想去看看”的情怀蜂拥进入各大景区之际,涨门票,提高景区食宿价格,总是让人会有一种大煞风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感,影响兴致之余也倍有悔不该来的挫败感。

为打击此种“趁火劫财”的突击涨价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并非全无作为,前有国家旅游局发起的“国内旅游行业三年整治行动”,对第一阶段违规违法的景区予以通报并摘星;后有国家旅游局发起的“价格诚信景区”的承诺公示行动。按说,一手“大棒”伺候,一手“胡萝卜”扶持,国内景区门票乱涨价行为应该能得到抑制了,不成想,趁着端午小长假,部分景区的乱涨价、突击涨价又故伎重演了。那么,景区门票治理何以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呢?

首先,从单纯行政治理上看,“雷声大雨点小”、处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是旅游市场管而不绝的重要缘由。无论是针对旅行社“低价团”旅行,还是部分景区公然违法国家相关规定突击提价、“超标”提价和无视公示、听证程序的“火速”提价,瞄准的都是门票经济的“多、快、好、省”和旅游市场人头火热的“提款机”效应,与可能遭受的行政违法成本相比较,小额的罚金、口头的警告和“黑”名单,简直不值一提,客观上导致很多景区无视相关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三令五申”,不惜铤而走险以榨取游客身上最大的经济效益!再说,很多的景区名为某某公司、相关管委会经营管理,实则背后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提价的门票也关系到政府的“钱袋子”,违法违规行为更是有恃无恐、“腰杆子”笔挺。这不能不说是门票乱象难以根治的渊源之一。

其次,从门票经济的去向来看,收取“超标”、“高价”门票显然不是景区管理方的一意孤行,比如曝光出来的门票分成去向就有“防洪水利建设费”、“景区宣传费”、“资源有偿使用费”、“价格调节基金”、“基础设施建设费”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官方背景的各类管委会、管理局的日常行政经费的分成,很显然,景区门票俨然成了不少地方政府的“唐僧肉”和“摇钱树”,景区门票不再是单纯收取用来维护、管理、运营景区本身的费用,不管沾不沾边,“八竿子打得着打不着”,只用地方政府开口你就得给。从这个意义上讲,治理景区门票乱涨价、乱提价行为,必须加大旅游经费去向的法律规范立法,从而从根本上管住地方政府那“伸的太长的手”。

此外,对地方政府的景区门票的制定权、涨价权约束过于宽泛而价格监管过于疲软密切相关。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经济持续下滑的当下,财政收入捉襟见肘的压力之下加剧了对旅游景区门票经济的依存度,也进一步加剧了不少地方门票乱涨价行为的违法冲动,使得很大一部分“听证会”沦为实质上的“涨价会”。这必须得从体制、机制入手进行改革、予以根治。

景区门票乱提价、乱涨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地方政府掺和的门票利益乱象单靠旅游行政部门监管显然难以“毕一功于一役”,需要完善旅游相关法制、需要厘清门票经济的使用途径,需要行政的强力监管、需要民众的合力监督。大道至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唯有此,打不死的“小强”才彻底不会成为蒙在旅游者内心的一个阴影。

文/徐义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