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南匝道引桥,是粤赣高速上一个按设计使用年限100年标准建造的出口,目前通车时间不到10年。但就这样一个以“高标准设计”的匝道引桥,日前,竟然在4辆货车面前轰然塌下。在垮塌现场,广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敖道朝勘察后认为:垮塌事件是严重超载造成的。而司机则认为:匝道引桥的质量“有问题”。(6月21日《南方都市报》)
大桥轰然坍塌,原因是啥?专家说“怨重量”,司机说“怨质量”。这似乎成了一场辩论赛。在这场关于大桥坍塌原因的辩论中,专家似乎占了上风。从地位上来说,专家是技术能手,有着知识优越性。司机是普通人,没啥技术含量;从论辩上,专家说的头头是道。而司机只能是三个字----“有问题”。专家的口若悬河,与司机的笨嘴拙舌,形成鲜明对比。
难道司机的“怨质量”说法,真的处于专家的“怨重量”说法下风了吗?在笔者看来,这也未必。因为,这有着这样一个原因,专家虽然有理论有知识,但是其身份注定其说的话语不具权威。这些专家隶属于高速公司,此次坍塌的大桥也隶属于高速公司。
专家领取的是高速公司的工资。俗话说的好,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作为高速公司养着的一批专家,他们的鉴定结论,不具有可信性。在高速公司看来,桥梁倒塌了,只有“怨重量”才能摆脱纠缠。而如果是质量问题,后果就会很严重。不仅会支付大笔赔偿费用,兴许还会是一次反腐灾难。
超载必然是一个事实。但是,超载不应该是最主要的原因。这处大桥是按照使用年限100年的标准建造的。既然是按照100年的使用期限建造的,就应该考虑了各个方面的因素,其不仅是可以存在100年,而应该是可以让车轮滚滚碾压100年。而且,既然是100年的标准,其承重量也应该是很大的。遗憾的是仅仅使用了10年的大桥,就倒塌了。
固然,倒塌事故是因为4辆车子同时出现在了大桥上,从外因来看,确实有一定因素。问题是,大桥设计的并不是单车道,而是多车道,设计的时候没想到会有几辆大车同时通过的可能吗?即使有多车同时通过的事故因素,那么,有关部门也有一定责任。为什么不把多车同时通行的因素考虑在内?为什么不实施单车通行管理制度?
大桥坍塌,出面调查的不应该是高速公司,也不应该由高速公司专家出面发声,因为他们是厉害单位,有利益牵涉。笔者建议有关部门组织第三方技术力量进行调查,看看设计使用100年的大桥的坍塌不幸究竟是谁造成的?
大桥坍塌,岂能只是专家和司机的一场口水仗和辩论赛?压塌“百年设计”的究竟是“重量”还是“质量”?这需要有个权威说法。
文/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