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连续报道了中煤集团旗下的山西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违规乱排粉煤灰,污染附近村庄及村民的事件。随后,朔州市环保局回复称,“高度重视,立即查处”。然而,该媒体近日又接到举报称,该电厂还在继续排污,只是由白天排污变成了晚上,粉煤灰排放的场所依然在老址附近。(5月20日人民网)
“高度重视”作为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本指对某项工作或某件事的重视程度。但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这个词汇正在逐步背离它的原有语境,而演化为徒具躯壳的“应景八股文”,成为应付舆论的标准口头禅。
眼下就有一个极好的例子:在媒体披露了朔州格瑞特公司排污事件之后,朔州市环保局即高调回复:“高度重视,立即查处”。但其“高度重视”下的查处结果如何呢,无非是该企业将排污时间由白天改为了晚上,储灰地点仅仅移动了不到200米而已。
诚然,朔州市环保局并非没有一点动作,譬如,先后两次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限期三个月内选取新的储灰地点。不过,这种每次区区3万元、类似瘙痒式的罚款,对于“财大气粗”的央企来说,实在是无关痛痒,亦难怪它排污依旧了。
朔州市环保局何以嘴上高喊“高度重视”,却不敢或不愿“痛下杀手”,笔者不愿妄断:是碍于央企的牌子、手下留情?还是与之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抑或是懒政、怠政的习惯使然?据悉,记者曾多次拨打当地区环保局负责人的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听,不知是欲掩饰什么,还是无言以对?看来,揭开上述谜底,只有等待日后的调查结论了。
作为燃煤电厂排出的主要固体废物,粉煤灰既侵占土地,又污染土壤、水体及大气,对当地居民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在新环保法实施的今天,朔州格瑞特公司作为央企,又号称“环保发电厂”,却如此变换手法、肆意排污,其显现的负面示范效应不可小觑。而当地环保部门手持新环保法的“尚方宝剑”,尽管一再作出“高度重视”的姿态,其执法的“利剑”却始终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经意或不经意间助长了企业的不法行为,致有今日恶性排污的久禁不绝。
俗话说,打铁还得墩子硬。央企作为国家企业,理当成为模范执行环保法规的表率。环保部门就更不用说了,“黑脸包公”显然应该是其最佳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说,欲要环境保护更上一层楼,须得先从环保部门和央企抓起。如果央企率先垂范,给众多企业带个好头,如果环保部门真真扮起了“黑脸包公”,把惯常宣示的“高度重视”一一落实到行动上,那人们渴盼的碧水蓝天还会远吗?
曾几何时,本属褒义的“高度重视”,不断被弱化、被“贬义”,以致现今被人们望而生厌。君不见,在某些部门“高度重视”的背后,往往是频现的腐败或连发的事故。好在依法治国的推进及八项规定的落实,有望让“高度重视”一词重归本义。期待不久后的日子,“高度重视”能实实在在体现在每一项工作的前前后后、始始终终,而不再成为“遮羞布”似的口头禅。(文/徐甫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