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惠水县好花红镇城建办工作人员余某在家中被发现割断食管、气管及双侧颈动脉身亡,尸检发现胃里有71枚硬币。昨日,死者妻子李女士称,余某死亡前夜曾声称被蒋姓副镇长栽赃,预感将不测,提前给家人留下了相关录音和图片材料。5月15日中午,贵州惠水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当地警方经现场勘查及调查分析后,判定死者系自杀。另据惠水县纪委消息,纪委根据余某遗留材料正展开调查,涉事领导因经济问题已被停职。(5月16日《新京报》)
这新闻不禁让我想起俄国著名小说家契诃夫的《小公务员之死》,故事写的是一位庶务官伊凡,在剧院里的一个小“不慎”将唾沫溅到了坐在前排的大官身上,小文官惟恐大官人会将自己的不慎视为自己的经意冒犯而一而再再而三地道歉,弄得那位大官人由毫不在意到真的大发雷霆;而执着地申诉自己毫无冒犯之心实属清白无过的小文官,在遭遇大官人的不耐烦与呵斥后竟一命呜呼。
现实某些时候比小说更悲惨和冷酷,俄国的小公务员纯属自己神经过敏,而惊吓至死,但是,贵州惠水县好花红镇的小公务员余某却是受到上级栽赃,而“走投无路”,自杀身亡,让人不胜唏嘘。当然,他到底是否受到上级的栽赃,这还得须纪委核实查证,但是,对他来说,肯定是认为自己受到了某种难以承受的压力,否则不可能走上绝路,要知道,中国的古话都讲“好死不如赖活”。
不过,话要说回来,这位小公务员余某是否真的“走投无路”,恐怕也还得打上个疑问号。而他认为被蒋姓副镇长栽赃,既然是“栽赃”,那么,身正不怕影子歪,这事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何必走向绝路呢?或者在他心里,恐怕并不相信当地的官场环境,他肯定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而官场是“官官相护”,一旦被“栽赃”,那么,他就无处说理,从而陷入百口难辩的境地。
而且,在他心里,他也根本不相信纪检和司法机关。据他妻子称,蒋姓副镇长串通别人要将2013年挪用公款一事栽赃给他,而他拒绝了对方做假账的要求,领导被迫要吐出之前挪用的卫生费和保证金,而余某在4月17日当天已收到领导十一万五千元的挪用款项,用于摆平账目。以我一个法律工作者的经验,不要说挪用公款这种书证比较多,比较容易露出马脚的案件,就是“一对一”的贿赂案件,大多数司法机关也能查证清楚。所以,即便他遇到领导的“栽赃”,只要他带上相关书证,主动向司法机关报案,是能澄清有关事实的,完全不必过份担心。而他被迫走上绝路,从根子里是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
不过,如果将余某的死归结于自身的恐惧,那未免过于矫情。倘若余某之死确是对官场和司法的绝望而死,那么,连一个公务员都对社会如此悲观,这不正是对我们社会和体制最大的考问吗?不必掘地三尺,我们就能看到,官场上“官官相护”和利用司法打击报复并不少见,当年,安徽阜阳的举报人李国福不就是在县委书记张治安和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联手下,死于非命的吗?如果我们不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不下大力整治官场环境,我们能让更多的小公务员相信在受到领导栽赃时能通过法律和司法机关讨回公道吗?
所以,我希望,小公务员余某用生命换来的,不仅是一个或者几个腐败分子的落马,更重要的是,让普通公务员和民众相信当他们受到冤枉时能讨回公道,而不是用死证明清白。(文/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