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原市委书记江山任市长期间违法行政,支持旅游地产企业违规开发,在新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酒店、别墅、高尔夫球场;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韩先聪任市委书记期间自任建设指挥部“政委”,“架空”集体决策程序,帮助房地产老板违规调高住宅容积率,流失国有土地出让金八千多万元;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工委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周耀,收受经开区一家企业老板的30万元贿赂后,不经集体研究,私自认定该企业提供的虚假征地拆迁协议并提供等价补偿,使政府多支付补偿288万元。(5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
曾经看过一个关于权力的定义。原话如何说的已经记不得了,但大意是说,权力就是当你说1加1大于2时,没人敢反驳。从这个定义看,权力就是蛮横加霸道。我推测这三位落马的官员一定看到过这句话并深信不疑,否则,他们怎么会把权力的蛮横和霸道表现得那么淋漓尽致?
从权力客观属性看,的确具有强制性。如果权力没有强制性,那么政治机构就不会顺畅运行。试想如果下级对上级的号令置若罔闻,那再好的政令也无法惠及百姓。权力的强制性绝不等于蛮横和霸道。因为权力来源的公众性的和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决定了权力应该也只能为公众服务,而非为权力拥有者个人服务。只有来源公众性不彰和运行规范性不强的地方,权力的强制性才一家独强,让权力转变为蛮横而霸道的个体谋利工具。
中国几千年的官本位思想和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不但让权力机构有自我赋权的惯性思维而且有胡乱赋权的任性行为。权力来源谈不上公众性。个别官员一拍脑袋觉得自己应该管这事,那就大大咧咧地管了。很多老百姓认为权力机构不会管的事,人家偏偏就管了,结果闹出了“证明你妈是你妈”这样的笑话。很多政府不该管也不会管的事情,人家也抓住不放,结果市场经济活力不够和社会自治能力不强。让权力不再蛮横而霸道首选要削权,该放的放,该减的减,明确政府的权力清单,让百姓对政府权力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既方便百姓,也利于监督。
对于那些必须留下的权力,应该规范运行。首先权力之间要制衡。没有制衡,一家独大,权力的强制性还是会异化。三位落马官员都是党政机关的“一把手”,这绝非偶然。“一把手”的权力过大,没有制衡,谁能让他们有所顾忌,不敢胡闹?一个小区扩建工程的中标单位按程序确定了,韩先聪竟然在听取汇报时,直接否定招标结果,指定招标排名第二的公司做。如此明目张胆的疯狂行为,可是没有一个官员能站出来阻止。显然是制衡缺失之弊。如果有另一个权力能对“一把手”的权力牵制,相信“一把手”会少一点“金口玉言”。
权力制衡仅仅解决了权力之间的监督问题,而对权力实施者而言,还要解决外部监督问题。如果没有外部监督,权力实施者就不会考虑权力实施后造成的影响,而仅仅考虑权力实施的规范。百姓作为权力实施结果的直接承担者,应该成为第一外部监督方。三个落马官员在任期间,肆意用权,触动了众多百姓的利益,可是百姓能说话吗?如果百姓真的能发出最强音,相信三个官员在任时就落马了,而不必等到官升一级之后。
权力问责自然少不了。但是必须在权力有效制衡和切实监督权力之后。倘不如此,权力实施结果就很难评价。既然无法评价,何来问责之说?即使能够问责,在前面问题没解决之前,问责何其多也,问责成本何其高也。(文/乔瑞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