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你妈是你妈”该证明还需证明
红网
 
05-11 10:13

5月8日的央视《晚间新闻》再次聚焦“你妈是你妈'”,曝光了不少同类品种,如“你姐是你姐”、“人品”、“非打架斗殴”等证明。有新媒体相继推出“吐糟集”,各种“我是我”的证明争奇斗艳。

自从“‘你妈是你妈’是天大的笑话”上了头条,媒体无不痛斥是公务人员对老百姓的无理刁难,是一种公权力的傲慢。其实,在李克强总理怒批之前,好多人习以为常,并没有这样清醒,仿佛一语惊醒梦中人,大家都彻悟了。

细想一下,现代社会,“你妈真是你妈吗?”不见得。在医院生小孩抱错的,不能生娃的女人偷别人孩子的,通过人贩子买下孩子的,要还原真相,不仅需要证明,还要做基因检测核对密码。更不要说焦裕禄认瞎老太婆为娘,确需善良的人性和高尚的人格,才能证明这一声“娘”。

很多人痛斥“你妈是你妈”,是以我为主的是非判断,是超凡脱俗人的道德秀,却无视社会转型阶段诚信缺失的现实,闭口不讲坑蒙拐骗的客观存在,更不会理会有些证明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证明。正是这个现实催生了“证明公害”,也殃及了多数善良本份的群众。

证明“你妈是你妈”,在这个声音的背后,其实有另一个声音,那就是“出了问题我追你责。”有些奇葩证明其实是追责的产物。如果没有一纸凭据,经办人往往就有认裁的可能,出于自我保护,只好将危机转嫁给服务对象;在这个管理行为背后,其实有另一种行政行为,那就是有自由裁量权的上司化繁就简易于反常。而领导的自由裁量权,往往是选择性使用,普通百姓遇上了算是撞大运,多数往往演变成了诸如“吃空晌”或“骗保”的腐败。

人为设置的障碍要随简政放权进一步荡涤,但举国声讨“你妈是你妈”,并不等于简单取消所有证明。在一片喊打声中,笔者仍要说,有些证明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证明,而是怎样证明。

第一,把证明虚假的责任,像金融信用一样与公民终生信用捆绑起来,提高虚假信用的成本,服务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再需要节外生枝,坚守法规程序,依法处理违规,证明的拉锯战就会自然消失。这就是“简政”。

第二,领导的自由裁量权要大幅度地下放给一线工作人员,不搞“领导特批”和“无理追责”,主要抓好监管和协调,包括整合利用资源,消除信息壁垒,群众办事的门槛就会自然降低。这也是“放权”。(文/易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