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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莫因伤害事故把学校逼成“惊弓之鸟”
红网
 
04-16 11:39

4月9日,广州市白云区一家幼儿园的家长持螺丝刀伤害6名幼童。4月14日,相关部门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举行“校园伤害案件处理与预防”的论坛。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称,校园伤害事故居高不下,仅广州市天河区事故数量已从2010年的120宗,上升到2013年的1069宗。广州市政法委人士称,多所中小学名校安保薄弱。还有校长吐槽,家长维权意识强烈,一个伤害事故可能让学校整学期不得安宁。广州市教育局督导主任华山鹰指出,有的学校为少惹麻烦,减少春游秋游等户外活动,压缩课外活动,宁愿早放学。(4月15日《南方都市报》)

校园伤害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是学校。为减少校园以外的风险源所造成的校园伤害事故,确实应该敦促学校加强安保防护。政法机关也要增强校园周边警力和保安力量的部署,配建完善视频监控体系。

尽管如此,也要看到,学校加强安保防护,仍然只可能起到屏蔽部分校外风险源的作用。谁能想到,学生家长也会成为风险源、侵害者?学校真的应该为了免除这类概率极低的风险,将所有家长都视为嫌疑侵害者,拒绝其进入学校大门吗?那以后的家长会还开不开,要不要搬到学校以外的地方去开?亲子教育活动还能否在学校举行?

4月9日白云区的家长伤害幼童事件发生后,一些网友发出议论,希望加强学校安保,加派校园内部安保力量。这显然具有操作难度。难道一个学校每层楼每个班都要派驻一个安保人员?谁又能保证安保人员本身不会成为新的侵害者?

更大的尴尬在于,多达65%的校园伤害事故,是由学生打闹导致的,而这当然无法通过增强安保防护来控制。校园内风险源造成的校园伤害事故,非但很难控制减少,而且每发生一起,就会让学校方面陷入持续被动,通常最后都要给出不菲的赔偿。

许多学校尽管减少了户外活动、压缩了课外活动,还尽可能早放学,这类事故却在持续多发。为什么?部分原因在于,户外活动、课外活动可以有效释放中小学生的好动热情,减少活动让学生呆在教室里,相反会促成局部空间内的更具危险性的嬉戏打闹。此外,更少的户外活动、课外活动,更可能让师生因为拘谨,或对活动项目不熟练、不能适应掌握正确的活动方法而受伤。

眼下,国家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正在力推中小学足球课等专业体育课,增加这类课程的课时要求。这当然会让广州各级各类中小学的校长们陷入更大的焦虑。

笔者以为,要改善广州的校园伤害案件处理与预防控制水平,应当致力于为学校“减负”。学校有必要加强安保防护,建立起必要的安防响应机制,让教师和校方工作人员接受基本的安防培训,完善校医配置。

在学校尽到这些方面的安保防护责任后,校园伤害案件的处理控制责任应当转移给政府部门。教育部门和政法机关提出的更高安保防护要求,不能简单化地转嫁给学校,应当由学校所在地所属的街道办、社区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无论是校园外风险源造成的伤害事故,还是校内伤害事故,都应由教育部门代表学校与家长会商,将中小学的校长从这类事故的善后谈判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教学管理。校园伤害事故涉及的侵权责任赔偿,需由政府承担。教育部门、政法机关还可以考虑为所有未成年在校学生购置伤害保险。(文/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