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刘冠翔在网上晒出一张尿液、体液体检单,并附言:“拍戏十五年…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随后,演员罗云熙也在网上曝光了相同的体检单,并附言:“进组要验尿?第一次遇见这种状况…你们怎么看?”贺盈时代董事总经理转发了这两条微博,并发言称:对不起,体谅下吧,我也无奈。抱歉,现在这种情况下,实在是无奈之举,互相体谅吧。(3月31日人民网)
剧组为了防止影视作品被瘾君子“坏了一锅汤”,想出“验尿拍戏”的方法,也是有诸多前车之鉴的。远的不说,有王学兵的先例摆在那里,已经让《一个勺子》、《人民公敌》等作品是否能够公映或继续商演都成了问题。上千万元的投资就这样打了水漂,剧组上下几十甚至上百号人的付出没有回报,怎不叫人心痛?“验尿拍戏”,只是这些剧组的无奈之举。只可惜了那些没有吸毒的无辜演员了。但是,这样的作法是何等的可笑,不仅让演员很尴尬,也无形中给剧组和演员增加了负担,最后也只是防其一不能防其二的馊主意。
现实当中,有的剧目的拍摄是需要时间的。倘若一部剧目是一部长篇巨制,需要长达二三年甚至七八年才能拍完,那么,是不是每次演员拍戏前都要验尿?又有谁能够保证这种自行验尿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即便是演员在拍戏前和拍戏中没有吸毒,那么坏情况出现了,演员在拍戏后实在忍不住毒品的诱惑,前脚刚拍完戏,后脚就吸毒了,那么,剧组前面的N次验尿岂不都付诸东流了吗?剧组和演员之间,其实只是一种表演合同关系,验尿拍戏,实在超越了合同关系所应承载的内容。
还有,演员除了吸毒被封杀,也有嫖娼劣迹被国家相关部门进行限制,那么,假如某一演员他不吸毒,而是嫖娼,那么,剧组验尿拍戏岂不是头痛医脚的乱作为吗?难道剧组也要求演员在拍戏前后也不嫖娼吗?剧组岂不是做了公安局应该做的事吗?
另外,倘若不是演员出了问题,而是摄影、编剧、导演、主题歌演唱者等因吸毒、嫖娼出了问题,那么剧组让演员验尿,岂不出现了“漏网之鱼”?于剧组之公和演员之私,岂不是有失公允,发错了令牌吗?
故此,当一个剧组让演员验尿的行动上演时,做了公安局等非业务的工作时,就让人觉得啼笑皆非、匪夷所思。这一方面,确实反映出国家对劣迹艺人的封杀令见到成效。足够给剧组带来震慑,但对于那些演员、艺人来说,是否真的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还有待观察。网上曾有人开玩笑,某演员看哪位导演不顺眼,就吸毒然后参演该导演的作品,结果被查,影视作品也将面临删减甚至无法上映的局面。所以,拍戏验尿,与其说是无奈之举,实在是防毒防嫖娼中的刻舟求剑之谬举。
提高文艺作品的正能量内涵,确实需要有一大批演技精湛、道德高尚的演职人员的积极参与。而防嫖娼、防吸毒等这些事,对于剧组来说,真的是不可承受之重。是否可以签订个不吸毒、不嫖娼的前置型条款,也比“验尿拍戏”要规范的多。但从长远考虑,还是从演员自身素养培育和综合防范上下手才是提高文艺作品正能量的良策。(文/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