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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对广场舞的规制将戕害广场舞生态
2015-03-25 10:23:17
  
红网

23日,在国家体育总局举行的2015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活动发布会上,主办方宣布,将在全国推出由专家创编、适合不同人群、编排科学合理、群众简单易学的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并对其进行推广和培训。其中,传唱于大街小巷的《小苹果》、《最炫民族风》都榜上有名。(3月23日新华网)

体育总局此举颇有些一统广场舞“江湖”的意味。可以想见,若体育总局推广有力、宣传到位,然后结合行政力量,愿望成真,实现对广场舞的规制与统一,彼时,全国人民踏着一样的节奏、迈着一样的步伐、扭着一样的舞姿,此情此景,当真令人有恍如隔世、梦回六、七十年代之感。

广场舞,表面上看来,舞姿整齐划一、节奏耳熟能详,似乎体现出一种规范性与集体性。但若放眼整个广场舞“江湖”,不难看出,广场舞目前的繁荣乃是基于相对宽松的社会条件下的完全竞争,包括场地的竞争、人的竞争、管理的竞争,等等。媒体报道,一些广场舞的组织者为了在竞争中取得胜利,下大力气游学求教,聘请专家创新舞姿,一些广场舞者则不惜自掏腰包以施小恩小惠的方式拉拢参与者,这样的竞争虽然有些无序与混乱,但正是竞争催生出广场舞目前丰富、多元、繁荣的“江湖”格局。在目前的格局及生态下,在广场上,我们既可以看到动作单一、节奏简单、音乐耳熟能详的大众舞团,也可以发现基于拉丁舞、新疆舞,舞姿复杂的小众舞团,二者两不干涉、各得其乐。

但是,一旦体育总局权力介入,以全国统一的规制性破坏广场舞“江湖”原有的竞争性生态,广场舞必将走向没落,广场舞的繁荣也必将不再,最终沦为政府部门主导下的“广场舞工程”,丧失原有的民间自发的多元、活泼的生态。有些论者也许认为体育总局此举不会奏效,广场舞的民间自发性不会因为官方的宣传与推广而丧失,官方版广场舞的加入甚至会强化广场舞的多元与丰富。但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广场舞具有一定的组织性,需要一定的场地,政府的权力介入相对容易,比如,如果权力支持下的广场舞利用权力在场地上占据优势,仅仅这一点就将对民间自发、自由的广场舞竞争生态造成致命的戕害。事实上,现实的经验是,所有政府权力介入的领域都不存在真正公平的竞争。

从体育总局有关人士的发言中不难看出,体育总局此举的目的是以接地气、传播正能量的广场舞取代过去的广场舞。这种说法更显荒唐。首先,广场舞本身的内容并不存在正能量或负能量之分。其次,即使退一步,官方也不能以自身的标准武断地评判何者传播了正能量,何者传播了负能量。实际上,如果说广场舞中存在负能量的话,这种负能量也并非来自广场舞本身,而是广场舞可能对城市治理造成妨碍、可能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而这些问题,不是体育总局对广场舞内容的规制所能解决的,而是需要城市治理者考虑的。

可以说,体育总局对广场舞的行政规制乃是权力对本该由民间或社会自发生成、调节的领域粗暴介入与干涉,就此而言,体育总局此举有些越界了。(文/岳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