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媒体曝光了陕西省府谷县原县长助理杨忠将女儿违规调入该县机关一事。杨忠之女杨治华涉嫌简历造假,也未经任何招考就调入府谷县工作。3月24日,杨忠接受记者采访,承认当年违规违法操作,但解释称是为了更好的照顾患癌症的妻子。杨忠称,早年前有陕西各级纪委进行过调查,办案人员得知他特殊的家庭情况后,便没有进行更进一步的纠错。他还表示,已经做通女儿的工作,女儿会主动提出辞职。(3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杨忠曾担任过府谷县县长助理一职,而今还担任该县的书法家协会主席,按民间的说法,这也算是有头有面的人物了,怎么会不清楚简历(干部档案)造假行为的严重性质?怎么可以对造假行为的当事人和受益者必然承担的法纪处分,表现得茫然无知的样子?
政府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求实行凡进必考。杨忠为女儿编制涉嫌造假的简历,这实际上说明他对招考要求清清楚楚。他的女儿也配合了这番造假运作。这意味着,杨忠和他的女儿,还有当初为他编造虚假简历提供方便、在办理杨忠女儿调动时放松审查要求的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员,都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杨忠此番接受采访时,并未谈及自己、女儿等人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因其造假行为向公众致歉,相反还抛出两个旨在卸责并唤起同情的解释。这两个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先来看违规违法调动女儿,是为了更好的照顾患癌妻子一说。父母得病,儿女回家照顾,当然是对的,但是不是非得把儿女安排成父母所在地的公务员,儿女才能尽到孝道呢?这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杨忠还声称违规违法安排女儿调动的动因,出自罹患癌症的病妻。他的妻子或许不了解公务员凡进必考的政策要求,或许是因为将女儿的前途想得过于悲观(不当公务员就没有前途),或许是为了促成一家团聚,等等。这些想法都可以理解,但不能成为杨忠违规操作的卸责理由。杨忠当时没有用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去纾解病妻的担心,而是运作违规违法调动,实际上恰恰是对女儿的不负责任——如果不存在违规违法调动,按照杨忠的说法,他的女儿在获得全日制大专学历后,又获得电大本科,那么,在这几年间完全可能通过正规的公务员招考,进入机关。如若那样,也不必面临今天的尴尬。但正是因为父亲作出的选择,才让女儿走到了今天的这一步。
干部档案和调动造假,严重践踏相关的法律和组织政策,当事人选择辞职,离开机关就可以平息风波吗?杨忠言之凿凿,“共产党员应该有错就改”,违规违法调动是个小错,一改了之?“只要组织部门一进行调查,他要求女儿主动递交辞呈”还被刻意赋予某种高姿态,就更让人哭笑不得了。
杨忠对于此事前景的认知(女儿提交辞呈,就表示承担了所有责任),毫无疑问是错误的。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错误认知?据其所称,此事此前就被陕西各级纪委查办过,但办案人员得知他的家庭情况后,便没有进行更进一步的纠错。如果事情确如杨忠本人描绘的那样,可以认为,陕西各级纪委的有关人员未能在此事上坚持依法依纪、秉公办事。
杨忠的妻子罹患癌症,值得同情。但不管是杨忠所在的府谷县,还是上级纪委,都应当以正确的方式表达同情。包括在当地机关内发起募捐,以减轻杨忠一家的经济负担;又比如当地和上级有关部门通过正当程序,帮助杨忠的女儿接洽工作机会,如果后者有意报考公务员,可以联系当地的党校、行政学院教师为之进行考前辅导。在杨忠安排违规违法安排女儿调动一事曝出后,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纪委在部署查办、追查责任的同时,仍然有必要帮助这家人寻求谋生的出路。无论如何,国法党纪被虚置,干部档案和调动造假行为不被追究,都是不能被接受的。(文/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