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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劣质食品畅销,流入地生产地都该担责
2015-03-16 09:26:59
  
刘艳秋

“3·15”前夕,记者在山东德州、济南等地采访发现,农村市场上的廉价食品问题突出。廉价食品售价通常不足一元,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高速路口或县乡道路沿线、农村庙会或集市、学校和医院附近,这些地方通常具有购买水平有限、人口流动性大、一次性消费多等特点。另据记者暗访,生产廉价食品的厂家的生产环境较差,实行粗放式操作,还随意添加添加剂。据悉,尽管山东省去年多次开展过针对农村食品市场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但不合格小食品仍屡禁不止。(3月14日新华网)

这篇报道在披露农村市场上的廉价食品问题时,选择了山东的德州、济南等地,而在暗访廉价食品生产情况时则去了河南省的豫东地区(商丘、开封、周口)。在报道中,还可见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相关抽检情况,得出的结论是,“这些小食品之所以能够广泛存在,在于行业门槛低,市场利润高。在一些乡镇、村庄,小食品作坊甚至已经成为当地的经济支柱。”

很显然,无论是山东省的监管部门,还是这篇报道的撰写者,将廉价劣质食品能够充斥市场的主要原因都归咎为邻省一些地方对小食品产业、企业管制不力。从报道提供的记者对廉价劣质食品生产的暗访情况来看,上述原因解释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至少在河南省的豫东地区的一些地方,小食品产业、企业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条款运作。而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中,暗访提到的企业可以说处于一种“任性”和失控的状态,河南省豫东地区相关县市的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尽管如此,廉价劣质食品通畅无阻的进入山东市场,特别是市县以下的农村市场,相当稳定的实现分销和零售,却不能都怪罪到邻省对生产环节的管控不力上面。我国各级各地的城市规划部门多年前已更名为“城乡规划部门”,相应的法律和地方规定也均作了更名升级,其他方面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也开始从“只管城市”扩大到覆盖城乡。然而,包括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在内,现有各项主要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在农村的覆盖仍显薄弱,重视农村很多情况下只是口头上的重视而已。山东德州、济南一些地方的农村食品市场乱象,也恰恰与此相关。

大量的廉价食品从邻省进入山东,从大的批发市场到县里的批发中心,再分销到农村零售网点,最后才到农村消费者手中,分销关系相当清楚,越往上走就越为集中,这其实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供了方便。也就是说,从大城市的监管部门,到市县两级基层监管部门,只要其中有一级监管部门真正做到重视廉价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风险,就不难切断廉价劣质食品的分销链条。

事实上,许多主要销往城市的商品尤其是食品,各地的监管就要完善得多,也都瞄准了分销链条。可以认为,监管部门并不缺乏监管流向农村市场的廉价劣质食品的能力、经验和执法资源,所缺乏的仅仅是意识上的紧迫感和行动的主动性。

如果不能很好的把廉价劣质食品分销链条管起来,而是致力于终端监管,希望县乡基层的监管部门像大海捞针一样,去把农村地区极度分散的小食品店、摊贩都管起来,这是决计无法做到的。

笔者以为,山东省的食品、工商等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增强同河南省等相邻省份加强食品等商品监管的联系沟通,分享监管信息,以食品药品监管为重点,定期展开联动执法,迫使合法企业按照国家法律和标准生产经营,打掉食品药品生产的黑作坊。山东的监管部门还应意识到,要想较好的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充斥廉价劣质食品的问题,关键还在于清理打击廉价劣质食品的分销链,这个责任只能自己承担,无从推诿。(文/郑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