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三名贪官被分别判处11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
红网
 
10-12 11:33

红网湘潭站10月12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冯叶)10月9日,记者从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立案查办的3名贪官,被分别判处11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6月15日,湘潭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征拆办四中队副队长周某,贪污40万元,受贿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9月17日,湘乡市望春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工作调动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200余万元,贪污1万余元,挪用公款18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易俗河镇上马村原村支部书记罗某伙同他人共同贪污200余万元,个人分赃89万余元,职务侵占6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