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5年9月30日衡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刘伍平为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振华的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贺仕吉为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光长为衡阳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耀新为衡阳县民政局局长;
李培运为衡阳县司法局局长;
段卫国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汪衡木为衡阳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局长;
黄明成为衡阳县农业局局长;
廖明亮为衡阳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龙国华为衡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谭爱平为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凌晓城为衡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解卫国为衡阳县统计局局长;
李小龙为衡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国平为衡阳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智为衡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方云廷的衡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罗友叶的衡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