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通报8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红网
 
10-02 18:37

红网娄底10月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9月30日,娄底市纪委通报了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新化县委原调研员、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指挥部原副指挥长游世友贪污、受贿问题。

游世友任新化县委调研员并兼任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同意或安排下属采取虚增初步评审费用等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用于私分、协调关系和发放补助等开支;多次收受贿赂和红包礼金。目前,市、县纪委已对游世友等1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其中游世友等7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娄底市民政局救助站原代理站长陈建良套取国家救助专项资金问题。

陈建良在代理娄底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期间,采取虚构支出和截留救助站房租、水电费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套取国家救助专项资金和隐瞒截留各项收入;此外,陈还存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公款旅游、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陈建良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陈谊军受贿问题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林澍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陈谊军、邓林澍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违规接受企业负责人请吃,陈谊军收受贿赂49900元,邓林澍收受“和天下”香烟2条。陈谊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邓林澍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免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职务。

冷水江市三尖镇计生办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1年至2013年12月,该镇计生办向违法生育对象采取不按规定开具社会抚养费专用发票的方式收取社会抚养费832280元。其中上交市财政85000元,隐瞒截留747280元,违规账外坐支727295元。2014年1月至6月,开具专用发票收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277396元,上交市财政89800元,隐瞒截留187596元,并全部擅自账外坐支。目前,三名责任人员已被免职处理,冷水江市纪委给予原三尖镇计生办主任刘龙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计生办主任王晓涛党内警告处分,原三尖镇党委委员张怡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涟源市蓝田街道办事处违规套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

2011年蓝田办事处在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工作过程中,通过虚报补贴面积,借用村干部和农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套取惠农补贴资金156853.9元,并将31030元用于非农业生产性开支(已追缴财政)。李雄杰作为蓝田办事处分管农业工作人大副主席、副主任,负有直接责任。涟源市纪委给予李雄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涟源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毛杰受贿问题。

2009年1月至2012年9月,毛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非法谋利,多次收受贿赂和礼品,累计收受现金75000元、芙蓉王香烟36条和白酒4瓶。毛杰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双峰县永丰镇桃树村干部与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共同贪污国家征地拆迁款问题。

2007年,双峰县国土局副局长朱绍邦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信息,将母亲、妻弟的户口从外乡镇迁入永丰镇桃树村,并以其名义批到相应的宅基地。2008年上半年,县委办副主任彭太其、永丰镇国土所副所长肖建华、永丰镇桃树村村干部李作瑜、席放来也以同样的方式,为亲属批到相应的宅基地。2009年上述人员宅基地被征收拆迁,并于2013年获得了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或新的安置地。双峰县纪委对4名涉案人员党纪立案调查,其中三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化县游家镇财政所蔡凯挪用惠农专项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5年,蔡凯利用职务便利,挪用2013年双季稻补贴款74700元、2015年农业保险理赔资金205595元,总计280295元。事发后,违纪金额已被全额追缴。新化县纪委给予蔡凯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