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17日讯(记者 闵美颖)日前,省政府发布《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按照“一年全铺开、两年出成效、三年成机制”的总体思路,将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提高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良性财政扶持机制,力争调整后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在2016年规范运行,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本次改革试点核心内容是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是将全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以及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二是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根据2014年的计税面积、双季稻种植面积及近三年双季稻补贴资金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的权重,测算确定湖南省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而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农民合作社、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倾斜。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多种形式,既可以土地有序流转形成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可通过股份合作、联合、订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等方式实现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除省级统筹安排使用的资金外,其余根据各县市区粮食产量、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程度等因素安排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专项资金。
湖南将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行“财银保”试点。通过贷款保证保险,以保单作为担保方式,辅以财政设立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构建“财银保”合作贷款体系;培育流转耕地在1500亩以上的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10000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金直补。现金补助与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或技术推广服务面积挂钩,单户补贴设置合理的补贴规模上限,防止“垒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