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校车跨区营运至长沙 司机被罚200元记2分
红网
 
09-10 21:08

(今日下午,一台株洲牌照校车行驶至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被交警拦下。)

红网长沙9月10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颂辉 潘锦)家住长沙雨花区跳马镇的小军(化名)坐校车回家,可是校车却被交警拦了下来,小军当场躲到座位下。今日下午4:40,一名驾驶株洲牌照校车,因未按审定路线行使被交警开出罚单。

该校车随车的一名王姓老师称,车上两名学生都在株洲石峰区田心上幼儿园,住在跳马镇沙仙村,校车正准备将他们送回家里。

跳马镇沙仙村位于长沙南部,与株洲交界。王老师称,本学期开学,校车才开始送长沙学生放学到家。

下午3时许,雨花区交警大队分成两路检查组,前往复兴村和沙仙村。其中,在X051县道胡家塘组附近查处一台牌照为湘B S00**株洲籍校车。

时刻新闻记者注意到,该车辆所有人为株洲市石峰区某双语幼儿园,而行驶路线为时代路、田林路和长株路等。雨花区交警大队安宣办主任彭彦介绍,行政辖区只能审核本校区校车线路,若跨区域营运至长沙会陷入无管理状态。“跳马镇这边多山崖多水塘,如果在这边出事就等同失控。”彭彦说。

目前,该驾驶员被依法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彭彦称,将通过长沙市校车办向株洲市校车办致函,加强校车的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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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2014年7月10日16时35分许,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乐乐旺幼儿园驾驶员郑友华,驾驶湘CG5210校车在送长沙的幼儿回家途中,车辆坠入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干子村石塘水塘,导致发生11人死亡,其中包括8名幼儿,直接经济损失65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