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8月29日报道 国家食药监局昨天发布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抽检24类食品样品33252批次,其中检验不合格样品1236批次。发布会上,国家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重点监管。
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上半年食药监部门对校园食堂的条件和状况、学校周边食品的销售、餐饮进行了检查。今年秋季开学在即,食药监会继续加强检查。“对于‘五毛食品’,我们将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宣传,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滕佳材说。
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在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国内在产的婴幼儿配方乳品企业共85家,今年对这些企业的产品全部进行了抽检。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婴幼儿配方乳品抽检样品916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9批次,占样品总数的2.1%。“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马上要求停产召回和处置。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和全面审计。” 毕玉安说。
“及时公布抽检信息是今年食品抽检工作的新特点。” 滕佳材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一些在网上传播的食品信息,一部分是客观的,但也有很多是谣言。“食品专家经常参加辟谣会,但更重要的是加强食品安全的交流,加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 滕佳材说,“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认识更客观和理性,也会消除他们对食品安全的恐慌。”
据介绍,目前食药监部门的抽检工作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工抽检,防止重复抽检,对于由此可能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食药监部门将对每个批次样品的抽检从抽样、送样、检验、复检、信息公布进行全程记录,以备随时查证。如发现有地方不公布抽检信息的情况,总局将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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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名称禁止含有治疗功能
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小妹)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出公告,保健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的相关文字,此项内容将被列入监管重点。
据了解,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将对保健食品的名称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总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保健品的名称和说明书中不得暗示治疗作用。
对于已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品,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申请变更,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得生产名称中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的保健食品。